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5-06-0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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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明公告遗失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桂(2020)三江侗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2372号 |
石碧园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50226100010GB00149F00010001 |
三江县古宜镇侗乡大道44号 |
三江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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