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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三建管〔2022〕58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局统一部署,结合常态化监督检查、文明城市与卫生城市创建、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要求,我局于2022年9月21日起开展2022年三江县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以现场查阅资料、巡检现场、问询谈话的方式开展,共检查32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涉及建设单位25家、施工单位21家、监理单位25家。本次检查后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2份,隐患整改建议书30份,停工率为6%,整改率为94%。
从检查情况看,受检项目大部分能够认真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可控,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工人实名制落实较好,安全文明施工及疫情防控水平有一定程度的提高。部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下滑,一般性安全隐患突出。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
建设单位方面:部分建设单位建设的工程没有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没有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上进行质量安全报监。施工企业对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上填报工程信息的工作仍不够重视,未及时填报工序及进度信息,未录入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方面:部分施工企业没有实行企业季检、月检制度,对项目部监管缺失,在季度质量安全检查时发现依然存在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情况;部分企业施工资料缺失较多,存在专项方案审批程序不规范现象;部分施工企业对监督部门和监理单位发出的停工、整改通知书不够重视,没有按规范要求、按时完成整改,敷衍了事。
监理单位方面:监理企业部分工程未按要求开展质量和安全检查,或开展了检查,但工地现场仍存在较多的质量安全问题,也没有跟踪和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也未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总监对施工单位的提交的整改报告没有认真审核便签字盖章。监理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到岗率偏低,旁站过程流于形式,对进场材料没有严格把关,没有严格实施工序报验制度。部分监理企业未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方案进行审批。
部分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没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开展重大危险源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地扬尘专项治理;没有开展艾滋病防治宣教、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可视化安全技术交底等专项工作的自查自纠。施工现场未能提供相应的专项治理方案、措施及工作记录。
部分工程没有扎实开展疫情防控、防溺水、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也未提交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
部分施工企业未开展质量月活动及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未制定治理措施。
施工、监理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要求落实到工程建设中。
缺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二)工程实体问题
地基基础工程:部分工程基坑存在积水现象没有及时处理;没有按规范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放坡作业,基坑开挖的土方堆放高度和距坑边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工程回填土没有做密实度检测。部分工程开挖基槽(坑)后没有进行轴线复核。
钢筋、混凝土工程:部分工程对钢筋保护层的厚度控制不严,即使有相应的方案也没有认真有效地落实,实体检测中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偏低。梁、柱箍筋弯钩角度和平直段长度不符合抗震要求;部分工程构造梁、柱预埋钢筋偏位严重,无法与构造梁、柱纵向钢筋搭接;部分工程构造柱上部无锚固钢筋。
主体常见的问题:梯段板存在蜂窝、孔洞、露筋等现象,楼梯施工缝处存在夹渣现象;框架柱、剪力墙存在烂根现象,构造柱振捣不密实或根本没有振捣,存在孔洞、露筋现象。楼板有裂缝渗水现象。后浇带没有独立支模,且同其他构件同时拆除模板支撑。部分工程同条件试块没有放在对应部位进行同条件养护。
砌体工程:部分工程的墙体平整度较差,砂浆不饱满,有通缝、透光现象。预留施工洞口、消防箱洞口上部无混凝土过梁、无拉结筋,马牙槎的砌筑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工程填充墙大于5米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梁底拉结或设置构造柱。部分工程没有按节能设计专篇要求进行施工,节能材料无送检,没有进行专项验收。
未制定住宅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施工现场未设置实物样板间、样板节点、样板构件。
(三)施工安全方面
施工临时用电:部分工程临时用电架设电路时没有按照施工专项方案和总平图的设计进行施工;配电箱设置非常随意,没有系统图,部分电箱采用非绝缘板作为隔板。开关箱内设置多个漏电保护器、插座,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无电箱、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等合格证,无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无日常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脚手架:部分工程脚手架存在基础不平整,积水现象,局部存在地基下陷现象,造成立杆底部悬空;外架搭设没有跟上工程进度;扫地杆设置错误,架体与建筑物的距离超过15CM没有进行水平防护,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拉结点过少,首层以及作业层未按要求满铺脚手板等,安全网没有封闭到扫地杆和作业面1.2米以上;部分工程随意在外架增设出入口,无防护棚或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机械:部分工程的起重机械没有进行网上备案;工程使用的起重设备未检测备案就投入使用。部分物料提升机无产品铭牌。部分物料提升机附墙杆设置不规范,采用钢筋焊接在架体上作拉结;缆风绳松弛,地锚设置不规范;首层无防护门,停层无安全门,部分工地工人把井架当作出入口;无一视频两联动装置;随意在楼层设置控制开关;无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岗位证。
模板支撑系统:模板支撑采用轮扣式支架的工程,无专项方案或不按方案搭设;部分支架横杆缺失,无竖向斜杆;部分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自由长度超规范要求,且偏位严重;销扣未扣紧;使用梁侧模板作为楼板模板的支承,梁底无支撑,局部存在叠层搭设现象。
部分项目电梯井水平洞口没有水平防坠网,竖向洞口无牢固防护。楼板洞口无防护,临边防护差。
部分市政道路工程无工地大门、无围挡,无安全标志。
(四)其他方面
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筑垃圾及杂物未及时清理,未做到完工清场;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无围挡、无大门、无企业标识,无“五牌一图”及施工许可证公示牌、节能公示牌、五方责任主体信息公示牌,无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承诺书》公示牌;场内主要道路未硬化,材料堆放混乱无标识。部分工程没有制订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没有扬尘治理检查台账,没有按照 “六个百分百”要求进行扬尘治理,裸土未覆盖,出入口无冲洗平台及冲洗设施,未安装扬尘监测系统。
消防安全主要存在问题:部分工程的临时活动板房未验收已投入使用;消防通道不通畅,楼梯口、楼层随意堆放材料和建筑垃圾,阻塞通道,楼层无疏散标识。无临时消防水管,防护安全网为半阻燃材料,楼层灭火器数量不足或部分不能使用未及时更换。
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工程存在用工管理不规范、不签订劳动合同现象和现场未存放工资发放资料;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不齐全,没有明示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施工企业未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建设单位未单独拨付农民工工资到施工单位账户,未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书,无欠薪承诺书。部分在建工程农民工信息没有录入《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未完成一金七制度数据上传,没有办理桂建通工资卡。部分项目没有按《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基础台账资料目录》收集资料,部分施工单位没有及时整改和回复。
防艾宣教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施工现场未张贴防艾知识宣传资料,未对民工进行防艾知识宣教,未收集防艾宣教活动相关资料。
三、处理决定
(一)我局将对检查的项目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抽检工作,对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彻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二)县质安中心将本季度检查中停工整改的项目列入“严管工程”项目名单,加大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力度。对本季度检查中停工整改的项目,我局将在下一次检查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我局将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对拒不整改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予以相应的诚信扣分,县质安中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对未现场履职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予以相应的动态扣分。
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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