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2-09-1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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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民:
本委受理申请人郭照辉与被申请人天津蓝巢特种吊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王晓民劳动争议一案(三江劳人仲字〔2022〕第6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供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上午9时00分,在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侗乡大道22号建设大厦4号楼4楼三江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你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参加庭审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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