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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在和平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和平司法所联合乡林管、综治等部门联合调解一起涉及权属争议的山林纠纷并成功达成协议。
该纠纷发生于2024年6月,当事人系和平板六村村民,纠纷争议地位于板六“银匠坡”,事由是一方当事人在砍伐林木的过程中被另一方发现并阻拦,双方对林地的权属及界限产生争议。
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和平司法所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并上报乡党委政府,并于2024年7月8日到纠纷现场进行勘察,又于7月18日、8月5日分别进行了两次调解,都达不成一致共识。后经多部门深思熟虑制定出相对合理的调解方案后,又于2025年6月6日再次到纠纷地进行第二轮现场勘查,并采用无人机技术对整个山场全面核实林木现状,又结合双方的林权证等证据材料综合分析研判,最终拿出初步调解方案,于是决定于25日再次召开调解会议。会上,调解工作人员通过展示勘验图纸,拿出过硬的勘验结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激烈探讨争论,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一致。
和平司法所积极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及上级领导部门的相关要求,在面对基层各种纠纷问题中严格落实纠纷多元化调处办法,为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作出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