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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机关公务员
无偿献血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单位:
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继续保持我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良好的发展势头,鼓励更多健康适龄人群定期无偿献血。根据《2023年柳州市机关公务员无偿献血月活动方案》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机关公务员无偿献血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3年6月25日
2023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机关公务员
无偿献血月活动方案
为倡导全县机关公务员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号召,引领和带动全县市民参与无偿献血公益事业活动。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继续保持我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良好的发展势头,鼓励更多健康适龄人群定期无偿献血。根据《柳州市2023年市机关公务员无偿献血月活动方案》要求,我县开展纪念第二十个“世界献血者日”公益活动日暨2023年三江县机关公务员献血月主题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活动口号:捐献血液,分享生命。
活动主题:汇聚青春正能量,无偿献血传爱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29日。
三、活动安排
(一)2023年世界献血者日公益活动暨三江县机关公务员献血月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6月29日9:00—16:00。
2.活动地点:在三江县福禄寺小广场(游客中心大门口)。
3.参加人员: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自治区、柳州市驻三江各有关单位(自行前往参加)。
(二)自行组织无偿献血活动。各乡镇未参加6月29日在三江县福禄寺小广场前的集体献血活动的,可自行安排时间组织乡(镇)辖区机关公务员无偿献血,在2023年6月30日—7月15日内每个乡(镇)安排半天时间,各乡(镇)政府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机关单位无偿献血工作,并与县卫健局医政股对接具体事宜,乡镇一次报名献血人数超过20人的,可协调广西血液中心派献血车上门服务。
(三)县直机关单位自行组织无偿献血活动。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自治区、柳州市驻三江各有关单位未参加6月29日在三江县福禄寺小广场前的集体献血活动的,可在2023年6月30日—7月15日内组织本单位的集体无偿献血活动,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县卫健局医政股对接具体事宜。一次报名献血人数超过20人的,可协调广西血液中心派献血车上门服务。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6月26日下午17点前将参加“2023年三江县机关公务员集体献血活动”的回执单(详见附件1)报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邮箱,现场自愿参加无偿献血人员身体状况须符合一定条件(18—55周岁,男士体重超过50公斤,女士体重超过45公斤),具体注意事项请在献血前认真阅读《无偿献血登记表》或咨询现场医护人员。
(二)县卫生健康局、县红十字会做好活动现场布置及机关志愿者准备、组织、引导工作。
(三)参加献血活动的人员于活动当日9:00—16:00到停放在广场的献血车献血。
(四)根据《柳州市2023年市级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2023年度绩效考评范畴,三江县2023年度无偿献血指标任务数为550人。(注意:完成数据以广西血液中心统计的辖区团体献血数为准,个人自行分散献血不计入内)。请各乡镇、各单位高度重视,指派联络员负责。年度内积极组织适龄健康人员参加献血活动,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本单位协调无偿献血工作的联络员信息(详见附件2)报卫健局医政股。电话:0772—8614560,邮箱:sjwsj15@163.com 。三江县红十字会电话:0772—8612206。
附件:1.三江县机关公务员集体献血活动回执单
2.各乡镇、各单位无偿献血联络员回执
3.组织团体无偿献血活动注意事项
4.无偿献血者权益
附件1
三江县机关公务员集体献血活动回执单
活动时间:2023年6月 29 日 地点:三江县福禄寺小广场
单 位 | 联络员 | 手机号码 | 拟献血人数 |
联系人:唐杜娟、王忠,电话:0772-8614560,0772—8612206 邮箱:sjwsj15@163.com 。
注:请于6月26日下午17:00前报送
附件2
各乡镇、各单位无偿献血联络员回执单
单 位 | 联络员 | 手机号码 | 拟献血人数 | 拟组织日期 |
联系人:唐杜娟 电话:0772-8614560,0772—8612206
邮箱:sjwsj15@163.com
注:请于6月26日下午17:00前报送
附件3
组织团体无偿献血活动注意事项
1.可与广西血液中心预约献血时间,血液中心会将有关宣传资料发送到贵单位。
2.组织团体无偿献血场地条件:
(1)协助解决采血车停放场地(献血车车身长10米,宽4米高4米。并确认大门能否容纳采血车驶入),献血车附近尽量能有一处遮阳挡雨的空地以便献血者填表,进行献血前体检。
(2)落实采血车外接电源。为保证献血者在车上舒适献血,每辆采血车需要220伏、10千瓦的外接电源(配电箱最好是6平方以上粗的电线),接电处最好在献血车停放点30米以内。
说明:如无电源则由采血车自行发电,会有噪音产生,敬请谅解。
3.单位组织团体献血要做好宣传发动、告知志愿者献血条件和流程、统计好献血人数等准备工作。
4.献血当天单位联络员负责现场人员组织,协助开展献血前填表指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5.参加无偿献血基本要求:
(1)献血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既往参加过无偿献血的请把献血证一并带上。
(2)请不要空腹献血;献血前一天晚上保持良好的睡眠,不要熬夜,保证睡眠充足达到6个小时以上,不要喝酒。
(3)献血前三天内如遇感冒、发烧、腹泻、服用药物等,或女性例假期间,请暂缓献血。
(4)献血年龄18-55周岁,男体重≥50公斤,女体重≥45公斤。
(5)两次献血间隔时间必须满6个月。
6.无偿献血流程:
(1)填写献血者健康征询表;
(2)电脑查询(查询有无献血记录,如有,是否符合再次献血);
(3)初筛验血:包括血型、血红蛋白、乙肝表面抗原、转氨酶的检测;
(4)献血前等候(等待献血的时候,最好能喝杯温水)
(5)开始献血;
(6)献血后休息,献血完毕后,需要压迫针眼至少10分钟,创可贴可以于4小时后撕去,献血后注意多喝水,当晚不熬夜,24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
(7)领取献血证及纪念品。
附件4
无偿献血者权益
一、无偿献血可享受用血费报销
凡在广西血液中心及其设置在柳州市范围内的采血屋、采血车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后可按规定报销用血费。其中,献血者本人及其受益人在柳州市临床治疗用血后,出院结账时可以直接免交或者减交用血费用。
受益人是指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本人的父母、子女,并扩大到配偶的父母,即岳父母、家公婆)。
二、无偿献血者可优先用血
凡在广西血液中心及其设置在柳州市范围内的采血屋、采血车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配偶、子女、岳父、岳母、家公、家婆、儿媳、女婿、兄弟姐妹在本市临床用血紧张情况时优先给予供血。
三、无偿献血者可获得表彰奖励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第六条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根据《柳州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规定,在柳州市献血量达到40次(8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纳入个人诚信档案,2年内可在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疗、乘坐城市公交车、在指定体育场馆体育锻炼、观看艺术中心文艺演出等方面享受一定优惠或者免费待遇,并赠送生日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