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2023-05-31 10:44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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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3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530

2023三江侗族自治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是预防控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传染病最科学、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也是增强人体抵抗力、构筑免疫屏障,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县的预防接种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绩,维持了无脊髓灰质炎工作目标,继续保持高水平疫苗接种覆盖率,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显著下降。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流动人口中儿童(以下简称流动儿童)往往得不到及时的免疫接种,已成为我县预防接种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为了做好全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掌握全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现状,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保障流动儿童及时获得预防接种服务,提高流动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二、对象与目标

(一)对象

本实施方案中的流动儿童指户籍不在居住地或无户口的外省和本省外县(市、区),在现居住地居住满3个月以及户籍为本县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客户端(以下简称系统)在册情况为临时外转、迁出的0~6周岁儿童。

(二)工作指标

1.连续居住3个月及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建卡(证)率≧98%

    2.按免疫程序规定,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①卡介苗②乙肝疫苗③脊髓灰质炎疫苗④百白破疫苗⑤麻风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麻疹疫苗)、⑥流行性乙脑疫苗⑦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⑧甲肝疫苗⑨白破疫苗单苗接种率≧90%(含麻疹类疫苗≧95%)。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接种单位由主要负责人主抓,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与支持,明确政府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责任,将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纳入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所规定的各项政策,增加经费投入,以保证包括常规疫苗运转、冷链设备建设、人员培训、社会宣传动员等工作经费和接种人员补助经费的落实,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

    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各乡(镇、社区要加强与公安、教育、妇联、街道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定期交换流动人口的信息,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共同抓好流动人口中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要充分发挥各级免疫规划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开展主动搜索,及时掌握目标人群

1.接种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流动儿童登记工作,建立流动儿童免疫接种专册,项目包括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原籍(省、县)、流入日期、是否持有接种证、既往接种记录、现详细住址和现居住房主姓名及通讯方式等。接种单位每3个月需对辖区内的流动儿童开展动态追踪,把追踪情况记录于登记本和系统中。

2.各接种单位要加强与居(村)民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随时对新发现的适龄流动儿童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其到接种单位登记和接种,每月将所辖范围内的儿童流动情况报送接种单位。

    3.建立例会制度,接种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例会,召集接种单位分片负责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联络员、社区医生,了解、核实本区域流动儿童资料。

    4.接种单位每月定期到辖区内的外来人口办公室、公安等部门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收集流动人口资料:每年至少2次到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出租房等进行入户调查,及时掌握流动儿童变动情况。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儿童及时建立接种卡(证)并及时查漏补种。

   (四)严格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流动儿童迁(流)入当地居住3个月及3个月以上应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册),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做好记录。要落实流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要建立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情况通报机制,发现缺、漏种儿童或未办理接种证的,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补证、补种。

   (五)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要按照现居住地管理原则,由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负责接种工作,使流动儿童充分享受到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各项政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流动儿童提供免疫服务。接种单位要根据当地流动儿童分布的不同情况,合理制定服务计划,方便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提高免疫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要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工作由各常规接种门诊承担,在流动儿童相对集中的地方,必要时设立临时接种点,延长接种时间。实施安全接种,保证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有同等质量预防接种服务。

   (六)加强社会宣传动员和信息传播

    加强社会宣传动员与信息传播,针对性地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流动人群传播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加强对妇幼保健人员、医院产科、儿科医生培训,使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提供儿童免疫接种有关知识,提高母亲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在接种门诊、社区及医院产科、儿科门诊和流动儿童集聚地处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在集贸市场和建筑工地散发宣传单,在交通出入口设立告示牌,以及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方式,通知免疫接种的政策、对象、地点和时间等,提高流动儿童监护人认识水平,自觉配合开展接种工作。

(七)加强流动儿童接种信息的管理

1.各接种单位对寄居在本辖区范围内的流动儿童要建立准确、详实的接种记录。按要求及时上卡、建证并上报相关报表,及时录入系统,上传儿童预防接种个案资料。对首次到接种单位接种的儿童要主动向其监护人索取该儿童既往的接种信息。

2.每年对流动儿童进行4次查漏补种(可跟常规的查漏补种同时做)。具体措施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利用系统,通过未种通知漏种通知进行查询;在册情况勾选外地转来、临时外转、迁出,居住属性选择本地、外来、流动或本地、3个月,其他项选择默认,导出流动儿童信息,联合村医进行查询补种并注明补种日期;对本地流出的儿童要在系统和导出的表格上注明儿童流出时间及地点,联系电话更改的需及时更新,县内流动的及时通知流入地点接种单位。

资料上报

各接种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一季度附件2(三江县2023年季度流动儿童主动搜素情况统计表)上报给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股。

四、督导和检查评估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加大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的检查和督导,每年开展流动儿童接种情况专项调查及免疫接种率评估,将执行本方案情况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汇报,重点将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级接种单位的考核内容,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联合教育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实情况。

附件:1.三江县乡(镇)2023年流动儿童主动搜素登记表

          2.三江县乡(镇)2023年季度流动儿童主动搜素情况

统计表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530日印


附件1        




三江县      乡(镇)2023年第    季度流动儿童主动搜素登记表

序号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原籍(省、县)

现居住地

迁入日期

接种证有无

应种未种疫苗剂次

补种剂次及补种日期

备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1.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日前从系统导出流动(外省、外县、本县乡间流动及本辖区迁出儿童)儿童信息;2.有应种未种的填写在相应框内,补种的填写补种日期在补种框内;3.在备注栏内对有应种未种情况的填写追踪日期及追踪人姓名,流出时间地点;4.导出流动儿童名单后又发现有流动儿童的在空格内填上。


附件2       

三江县     乡(镇)2023   季度流动儿童主动搜素情况统计表

年度

流动儿童人数

累计

其中县内县外

流进流出

补种情况

县内

县外

流进

迁出

应种人数

补种人数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合计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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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印发2023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31 10:44

来源: 三江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2023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3年三江侗族自治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530

2023三江侗族自治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是预防控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传染病最科学、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也是增强人体抵抗力、构筑免疫屏障,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县的预防接种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绩,维持了无脊髓灰质炎工作目标,继续保持高水平疫苗接种覆盖率,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显著下降。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流动人口中儿童(以下简称流动儿童)往往得不到及时的免疫接种,已成为我县预防接种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为了做好全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掌握全县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现状,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保障流动儿童及时获得预防接种服务,提高流动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二、对象与目标

(一)对象

本实施方案中的流动儿童指户籍不在居住地或无户口的外省和本省外县(市、区),在现居住地居住满3个月以及户籍为本县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客户端(以下简称系统)在册情况为临时外转、迁出的0~6周岁儿童。

(二)工作指标

1.连续居住3个月及3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建卡(证)率≧98%

    2.按免疫程序规定,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①卡介苗②乙肝疫苗③脊髓灰质炎疫苗④百白破疫苗⑤麻风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麻疹疫苗)、⑥流行性乙脑疫苗⑦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⑧甲肝疫苗⑨白破疫苗单苗接种率≧90%(含麻疹类疫苗≧95%)。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接种单位由主要负责人主抓,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与支持,明确政府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责任,将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纳入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所规定的各项政策,增加经费投入,以保证包括常规疫苗运转、冷链设备建设、人员培训、社会宣传动员等工作经费和接种人员补助经费的落实,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

    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各乡(镇、社区要加强与公安、教育、妇联、街道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定期交换流动人口的信息,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共同抓好流动人口中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要充分发挥各级免疫规划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开展主动搜索,及时掌握目标人群

1.接种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流动儿童登记工作,建立流动儿童免疫接种专册,项目包括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原籍(省、县)、流入日期、是否持有接种证、既往接种记录、现详细住址和现居住房主姓名及通讯方式等。接种单位每3个月需对辖区内的流动儿童开展动态追踪,把追踪情况记录于登记本和系统中。

2.各接种单位要加强与居(村)民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随时对新发现的适龄流动儿童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其到接种单位登记和接种,每月将所辖范围内的儿童流动情况报送接种单位。

    3.建立例会制度,接种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例会,召集接种单位分片负责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联络员、社区医生,了解、核实本区域流动儿童资料。

    4.接种单位每月定期到辖区内的外来人口办公室、公安等部门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收集流动人口资料:每年至少2次到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出租房等进行入户调查,及时掌握流动儿童变动情况。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儿童及时建立接种卡(证)并及时查漏补种。

   (四)严格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流动儿童迁(流)入当地居住3个月及3个月以上应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册),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做好记录。要落实流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要建立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情况通报机制,发现缺、漏种儿童或未办理接种证的,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补证、补种。

   (五)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要按照现居住地管理原则,由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负责接种工作,使流动儿童充分享受到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各项政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流动儿童提供免疫服务。接种单位要根据当地流动儿童分布的不同情况,合理制定服务计划,方便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提高免疫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要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工作由各常规接种门诊承担,在流动儿童相对集中的地方,必要时设立临时接种点,延长接种时间。实施安全接种,保证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有同等质量预防接种服务。

   (六)加强社会宣传动员和信息传播

    加强社会宣传动员与信息传播,针对性地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流动人群传播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加强对妇幼保健人员、医院产科、儿科医生培训,使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提供儿童免疫接种有关知识,提高母亲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在接种门诊、社区及医院产科、儿科门诊和流动儿童集聚地处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在集贸市场和建筑工地散发宣传单,在交通出入口设立告示牌,以及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方式,通知免疫接种的政策、对象、地点和时间等,提高流动儿童监护人认识水平,自觉配合开展接种工作。

(七)加强流动儿童接种信息的管理

1.各接种单位对寄居在本辖区范围内的流动儿童要建立准确、详实的接种记录。按要求及时上卡、建证并上报相关报表,及时录入系统,上传儿童预防接种个案资料。对首次到接种单位接种的儿童要主动向其监护人索取该儿童既往的接种信息。

2.每年对流动儿童进行4次查漏补种(可跟常规的查漏补种同时做)。具体措施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利用系统,通过未种通知漏种通知进行查询;在册情况勾选外地转来、临时外转、迁出,居住属性选择本地、外来、流动或本地、3个月,其他项选择默认,导出流动儿童信息,联合村医进行查询补种并注明补种日期;对本地流出的儿童要在系统和导出的表格上注明儿童流出时间及地点,联系电话更改的需及时更新,县内流动的及时通知流入地点接种单位。

资料上报

各接种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一季度附件2(三江县2023年季度流动儿童主动搜素情况统计表)上报给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股。

四、督导和检查评估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加大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的检查和督导,每年开展流动儿童接种情况专项调查及免疫接种率评估,将执行本方案情况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汇报,重点将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级接种单位的考核内容,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联合教育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实情况。

附件:1.三江县乡(镇)2023年流动儿童主动搜素登记表

          2.三江县乡(镇)2023年季度流动儿童主动搜素情况

统计表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530日印


附件1        




三江县      乡(镇)2023年第    季度流动儿童主动搜素登记表

序号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原籍(省、县)

现居住地

迁入日期

接种证有无

应种未种疫苗剂次

补种剂次及补种日期

备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1.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日前从系统导出流动(外省、外县、本县乡间流动及本辖区迁出儿童)儿童信息;2.有应种未种的填写在相应框内,补种的填写补种日期在补种框内;3.在备注栏内对有应种未种情况的填写追踪日期及追踪人姓名,流出时间地点;4.导出流动儿童名单后又发现有流动儿童的在空格内填上。


附件2       

三江县     乡(镇)2023   季度流动儿童主动搜素情况统计表

年度

流动儿童人数

累计

其中县内县外

流进流出

补种情况

县内

县外

流进

迁出

应种人数

补种人数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合计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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