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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三江侗族自治县优秀护士
评选活动的通知
县、乡(镇)各医疗卫生机构,民族医院、华强精神病医院:
为大力弘扬南丁格尔无私奉献的精神,表彰我县广大护理工作者在护理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激励她们以南丁格尔为榜样,积极进取,树立护理人员良好社会形象,推动我县护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三江侗族自治县优秀护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目的
充分发挥先进代表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纵深发展,深入激发广大护理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提高护理水平,让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评选范围
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理岗位上努力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护士和护理管理人员,其中临床一线护士比例占95%(参加外援抗疫比重不低于临床一线护士的30%),护理管理岗位人员(管理人员)比例占5%。
三、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一)热爱护理工作,熟悉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较好的护理管理能力和开拓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二)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工作能力突出,所带领的单位或科室的护理工作优秀。
(三)认真履行护理职责,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技术熟练,工作认真到位,踏实、严谨。积极参加危重病人抢救工作,成绩显著。
(四)服务态度好,对待患者热情、细心、耐心和富有爱心,经常受到患者赞扬和好评。
(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强,与同事配合默契,赢得同行和领导的认可。
(六)刻苦钻研、不断进取,具有一定的业务学术教学能力,年度有发明专利、发表论文,科研立项或结题等成绩突出者优先。
(七)2022年度全年满勤、无护理差错、事故发生,无不良反映及被医院处理的投诉。
(八)从事护理工作3年以上,获评临床重点专科科室的护理人员优先推荐。
(九)从事护理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护士长、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从事护理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护理部干事。
(十)疫情期间,不畏严寒、不辞劳苦、响应号召,积极报名参加外援抗疫的人员。
四、其他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按照县卫生健康局制定的分配名额(附件1),认真做好“优秀护士”的推选、审核、申报工作,填写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推荐表(附件3)和先进事迹(可另附纸)。先进事迹要求300以上—500字以内,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内容生动。
(二)各医疗机构推选的优秀护士,需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多名额的单位请收集材料统一报送。
(三)各单位请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word电子版),推荐表和先进事迹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报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用A4纸打印),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欧俊华,联系电话:0772—8614560。
电子邮箱:sjwsj15@163.com。
附件:1.2022年度三江县优秀护士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度三江县优秀护士推荐名单汇总表
3.2022年度三江县优秀护士推荐表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度三江县优秀护士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
护士人数(人) |
分配名额(人) |
三江县人民医院 |
276 |
10 |
三江县中医医院 |
200 |
9 |
三江县妇幼保健院 |
108 |
6 |
古宜镇江川卫生院 |
29 |
2 |
丹洲镇卫生院 |
12 |
1 |
斗江镇卫生院 |
11 |
1 |
林溪乡镇中心卫生院 |
15 |
1 |
八江镇卫生院 |
11 |
1 |
独峒镇中心卫生院 |
23 |
2 |
程村乡卫生院 |
5 |
1 |
和平乡卫生院 |
5 |
1 |
老堡乡卫生院 |
6 |
1 |
高基乡卫生院 |
7 |
1 |
良口乡中心卫生院 |
17 |
1 |
洋溪乡卫生院 |
12 |
1 |
富禄乡中心卫生院 |
12 |
1 |
梅林乡卫生院 |
11 |
1 |
同乐乡卫生院 |
19 |
2 |
三江县民族医院 |
37 |
1 |
华强精神病医院 |
25 |
1 |
合计 |
45 |
附件 2
2022年度三江县优秀护士推荐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 填报人: 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岗位 |
(填写临床一线或管理岗位) | ||||
附件3
2022年度三江县优秀护士推荐表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职务、职称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事迹 |
(包括工作、科研、论文、获奖等情况,300以上-500字以内,可以附页A4纸打印)
| ||||||||||
申报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卫生健康局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