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18年为民办实事“预防控制出生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8-10 10:40    |  作者: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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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2018年为民办实事“预防控制出生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切实做好201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预防控制出生缺陷”项目,加大对全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力度,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人口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减低我县重大致死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通过加大全县出生缺陷相关项目筛查力度,使更多的怀孕妇女及所生新生儿都得到筛查补助,及时发现和干预,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减少缺陷发生

二、项目单位

三江县开展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各医疗保健机构。

三、项目保障机构

(一)成立三江县卫计局落实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项目工作,以推进项目落实。

 长:吴树辉  三江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米允菊  三江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荣昌宁  三江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员:陈艳霞  三江县卫生计生局妇幼股股长(卫计局项目工作联络员)

韦雪萍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曹茂奎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周月梅    古宜卫生院院长

     丹洲卫生院副院长 

陈庆丰    斗江卫生院院长

王长新    林溪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正钱    八江卫生院院长

林世贤    独峒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桂芝    程村卫生院院长

许幸福    和平卫生院院长

曹雪琼    老堡卫生院院长

杨青叶    高基卫生院院长

谢崇值    良口中心卫生院院长

谭吉虎    洋溪卫生院院长

梁世杰    富禄中心卫生院院长

吴高良    梅林卫生院院长

     同乐卫生院院长

县级项目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项目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荣昌宁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县妇幼保健院落实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小组,协助县卫计局开展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监督、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收集并定期上报全县补助信息。

 长:荣昌宁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杨玲端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主任

 员:卢新菊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邓国华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孕前优生科主任

荣苹宇  县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主任

           吴美艳  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

           张寒艳  县妇幼保健院财务科科长

         县妇幼保健院 社会服务部主任

 兰宇周  县妇幼保健院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8年1月):下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完成时间图、任务表,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工作布置会,培训相关人员,印制三联单、宣传资料等。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8年2月-12月):实施项目筛查,对在全市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柳州城镇户籍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给予补助(参照自治区补助标准)。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形成材料上报。

五、补助标准

根据正在实施的自治区预防出生缺陷相关项目实施方案补助标准,对柳州市城镇户籍的孕妇及所生新生儿给予补助,产前筛查项目补助标准为115/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补助标准67/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初筛的补助标准为60/人,复筛的补助标准为120/诊断的补助标准为250/人,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项目资金的管理各医疗保健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助,定期与妇幼保健院进行结算。

六、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责任到人。县卫计局制定详细的筛查工作方案,包括补助标准、补助流程和补助经费等方案,细化任务、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县妇幼保健院要主动与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对接,统筹推动项目实施。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要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做好补助工作。

(三)做好宣传报道。县妇幼保健院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采取多途径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孕产期健康保健意识。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费由市政府划拨,由县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财政项目相关规定统筹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定期与局财务股做好资金使用、核对和通报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县妇幼保健院要制定1名人员负责项目进展统计和报送工作,每月5日前将进展情况报局妇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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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2018年为民办实事“预防控制出生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8-10 10:40

  作者: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江县2018年为民办实事“预防控制出生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切实做好201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预防控制出生缺陷”项目,加大对全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力度,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人口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减低我县重大致死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通过加大全县出生缺陷相关项目筛查力度,使更多的怀孕妇女及所生新生儿都得到筛查补助,及时发现和干预,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减少缺陷发生

二、项目单位

三江县开展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各医疗保健机构。

三、项目保障机构

(一)成立三江县卫计局落实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项目工作,以推进项目落实。

 长:吴树辉  三江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米允菊  三江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荣昌宁  三江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员:陈艳霞  三江县卫生计生局妇幼股股长(卫计局项目工作联络员)

韦雪萍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曹茂奎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周月梅    古宜卫生院院长

     丹洲卫生院副院长 

陈庆丰    斗江卫生院院长

王长新    林溪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正钱    八江卫生院院长

林世贤    独峒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桂芝    程村卫生院院长

许幸福    和平卫生院院长

曹雪琼    老堡卫生院院长

杨青叶    高基卫生院院长

谢崇值    良口中心卫生院院长

谭吉虎    洋溪卫生院院长

梁世杰    富禄中心卫生院院长

吴高良    梅林卫生院院长

     同乐卫生院院长

县级项目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项目具体实施及管理工作,荣昌宁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县妇幼保健院落实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小组,协助县卫计局开展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监督、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收集并定期上报全县补助信息。

 长:荣昌宁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杨玲端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主任

 员:卢新菊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邓国华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孕前优生科主任

荣苹宇  县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主任

           吴美艳  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

           张寒艳  县妇幼保健院财务科科长

         县妇幼保健院 社会服务部主任

 兰宇周  县妇幼保健院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8年1月):下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完成时间图、任务表,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工作布置会,培训相关人员,印制三联单、宣传资料等。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8年2月-12月):实施项目筛查,对在全市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柳州城镇户籍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给予补助(参照自治区补助标准)。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形成材料上报。

五、补助标准

根据正在实施的自治区预防出生缺陷相关项目实施方案补助标准,对柳州市城镇户籍的孕妇及所生新生儿给予补助,产前筛查项目补助标准为115/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补助标准67/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初筛的补助标准为60/人,复筛的补助标准为120/诊断的补助标准为250/人,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项目资金的管理各医疗保健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助,定期与妇幼保健院进行结算。

六、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责任到人。县卫计局制定详细的筛查工作方案,包括补助标准、补助流程和补助经费等方案,细化任务、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县妇幼保健院要主动与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对接,统筹推动项目实施。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要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做好补助工作。

(三)做好宣传报道。县妇幼保健院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采取多途径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孕产期健康保健意识。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费由市政府划拨,由县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财政项目相关规定统筹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定期与局财务股做好资金使用、核对和通报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县妇幼保健院要制定1名人员负责项目进展统计和报送工作,每月5日前将进展情况报局妇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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