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发〔2023〕29号 关于给予局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行政审批 授权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3-12-21 16:59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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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各股室(相关机构):

为确保我单位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的高效运作,加强服务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努力完成县政府下达的行政审批工作任务,现对我单位具有审批权限的股(室)进行行政审批授权,具体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决定,委派我局吴群英同志(A岗)、吴寒会同志(B岗)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办公,全权负责窗口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中,吴群英同志为首席代表。授权时间:从202311日起。

二、审批权限:

1、在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负责收件、初审、受理、发证。

2、局行政审批股负责承办我局所有对外行使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勘察、审核、制证等)。

3、当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经本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属于即办件的立即给予办理,属于承诺件的,及时报送和协调承诺事项,确保审批项目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4、窗口审批项目办理,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遵守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三、首席代表工作职责:

1、代表本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办公,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职权,并对本部门负责。

2、代表本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办公,负责即办件的审批,负责承诺件和上报件的协调、督促,代表本部门参与联办件的协调和办理。

3、负责本部门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联络、协调工作,做好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部门窗口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四、以上授权范围如有调整,我局将另行委托授权

   

               委托单位: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法人代表:韦田勇

20231219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12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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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发〔2023〕29号 关于给予局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行政审批 授权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21 16:59

来源: 三江县交通运输局

本部门各股室(相关机构):

为确保我单位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的高效运作,加强服务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努力完成县政府下达的行政审批工作任务,现对我单位具有审批权限的股(室)进行行政审批授权,具体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决定,委派我局吴群英同志(A岗)、吴寒会同志(B岗)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办公,全权负责窗口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中,吴群英同志为首席代表。授权时间:从202311日起。

二、审批权限:

1、在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负责收件、初审、受理、发证。

2、局行政审批股负责承办我局所有对外行使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勘察、审核、制证等)。

3、当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经本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属于即办件的立即给予办理,属于承诺件的,及时报送和协调承诺事项,确保审批项目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4、窗口审批项目办理,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遵守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三、首席代表工作职责:

1、代表本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办公,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职权,并对本部门负责。

2、代表本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办公,负责即办件的审批,负责承诺件和上报件的协调、督促,代表本部门参与联办件的协调和办理。

3、负责本部门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联络、协调工作,做好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部门窗口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四、以上授权范围如有调整,我局将另行委托授权

   

               委托单位: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法人代表:韦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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