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党组〔2022〕1号 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三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2-02-22 17:50    |  作者: 三江县交通运输局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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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



局属二层机构,机关各股室: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已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2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222日印发



三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 “一岗双责”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要求,更好地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责任范围

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是指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所在岗位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一)党组书记、局长,是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对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负总责。

(二)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负领导责任。

(三)各股室、二层机构、党支部负责人,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本股室、二层机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党组书记、局长在意识形态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负责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意识形态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局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意识形态与交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加大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力度,及时传达上级意识形态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宣传意识形态。

3、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意识形态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问题。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班子运行情况,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早提醒。

4、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5、认真贯彻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

6、加强对局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根据责任分工抓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压实“一岗双责”。

(二)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在意识形态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意识形态,积极参与研究制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2、与所分管股室、二层机构共同研究布置意识形态工作,督促分管股室、二层机股认真完成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3、加强分管股室、二层机构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既要有“八小时之内”的监管,又要有“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和情绪疏导,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三)各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具体责任

1、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协助分管领导加强股室、二层机构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预防廉政风险。

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对待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关心、帮助、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

4、认真遵守意识形态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严格履行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对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升局机关形象。

三、责任追究

局党组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一岗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分管股室、二层机构出现违纪违法事件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从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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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三交党组〔2022〕1号 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三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22 17:50

来源: 三江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三江县交通运输局


三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



局属二层机构,机关各股室:

《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已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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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222日印发



三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 “一岗双责”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要求,更好地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责任范围

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是指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所在岗位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一)党组书记、局长,是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对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负总责。

(二)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负领导责任。

(三)各股室、二层机构、党支部负责人,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本股室、二层机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党组书记、局长在意识形态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负责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意识形态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局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意识形态与交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加大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力度,及时传达上级意识形态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宣传意识形态。

3、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意识形态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问题。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班子运行情况,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早提醒。

4、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5、认真贯彻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

6、加强对局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根据责任分工抓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压实“一岗双责”。

(二)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在意识形态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意识形态,积极参与研究制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2、与所分管股室、二层机构共同研究布置意识形态工作,督促分管股室、二层机股认真完成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3、加强分管股室、二层机构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既要有“八小时之内”的监管,又要有“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和情绪疏导,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三)各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具体责任

1、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协助分管领导加强股室、二层机构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预防廉政风险。

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对待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关心、帮助、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

4、认真遵守意识形态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严格履行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对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升局机关形象。

三、责任追究

局党组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一岗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分管股室、二层机构出现违纪违法事件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从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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