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的通知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18-06-22 10:23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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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义务教育段学校:

  为做好新学期控辍保学工作,现将《致家长的一封信》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自行打印,及时将信件发到非毕业班学生手中,家长阅读后在信件回执单上签字,由学生带回学校存档。

附件:《致家长的一封信》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2日

 


附件:

致家长的一封信

贵家长:

您好!感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读这封信!

  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九年义务教育 ”; 第十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由此可见,父母不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违法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义务教育是人生最基础的教育,事关孩子一生的幸福,“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是每个家长的心愿,唯有送孩子读书,才无愧于孩子,无愧于为人父母。希望每一位家长切实履行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以任何理由让子女辍学;也希望每一位家长一如既往的支持教育工作,配合学校完成子女九年义务教育。

读书改变命运,读书成就未来!人生路漫漫,错过学校生活将是孩子一生最大的遗憾!

祝您身体健康,合家幸福!祝您的孩子学业有成,健康成长!

此致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2日

 

﹒﹒﹒﹒﹒﹒﹒﹒﹒﹒﹒﹒﹒﹒﹒﹒﹒﹒﹒﹒﹒﹒﹒﹒﹒﹒﹒

收信回执单

            学校:

《致家长的一封信》本人已经收悉并认真阅读。

            学生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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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

关于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6-22 10:23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

  为做好新学期控辍保学工作,现将《致家长的一封信》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自行打印,及时将信件发到非毕业班学生手中,家长阅读后在信件回执单上签字,由学生带回学校存档。

附件:《致家长的一封信》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2日

 


附件:

致家长的一封信

贵家长:

您好!感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读这封信!

  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九年义务教育 ”; 第十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由此可见,父母不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违法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义务教育是人生最基础的教育,事关孩子一生的幸福,“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是每个家长的心愿,唯有送孩子读书,才无愧于孩子,无愧于为人父母。希望每一位家长切实履行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以任何理由让子女辍学;也希望每一位家长一如既往的支持教育工作,配合学校完成子女九年义务教育。

读书改变命运,读书成就未来!人生路漫漫,错过学校生活将是孩子一生最大的遗憾!

祝您身体健康,合家幸福!祝您的孩子学业有成,健康成长!

此致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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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回执单

            学校:

《致家长的一封信》本人已经收悉并认真阅读。

            学生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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