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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强化校园法治安全保障,根据三江县公安局人员调整及法治副校长任免申请相关函件,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对部分学校法治副校长进行任免,任期三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去下列同志法治副校长职务
免去吴 俊同志独峒镇中心校法治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沛奇同志独峒镇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职务;
免去贺久奇同志富禄乡中心校法治副校长职务;
免去马 俊同志梅林乡中心校法治副校长职务;
免去张业松同志梅林乡中学法治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彬同志同乐乡中心校法治副校长职务;
免去苏益辰同志县直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职务。
二、任命下列同志为法治副校长
任命侯光宇同志为独峒镇中心校法治副校长;
任命韦金鹏同志为独峒镇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
任命李彬同志为富禄乡中心校法治副校长;
任命马 俊同志为梅林乡中心校法治副校长;
任命梁 超同志为梅林乡中学法治副校长;
任命吴玉团同志为同乐乡中心校法治副校长;
任命贺久奇同志为县直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新任法治副校长须认真履职,扎实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各相关学校要积极配合,健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校园法治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