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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据“方便群众、划片入学、统一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我县县城学校实际情况,县城小学将进行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工作。
一、新生预报名对象
县城户籍生6岁半(2012年2月28日前出生,含28日)的适龄儿童,非县城户籍儿童的参照此年龄。
二、预报名安排
(一)县城户籍生
1.预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一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预报名地点:县城各学校内。
3.需审验的材料(审验原件,交复印件):
预报名 地点 |
生源类型 |
预报名时需审验的材料 (查看原件,交复印件) |
备注 |
县民族实验学校 |
河东户口及河东房产 |
1.河东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 2.河东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书)。 3.学前毕业证明。 |
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学生页(能证明学生与户主关系的页) |
镇小 |
河西户口及河西房产 |
1.河西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 2.河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书)。 3.学前毕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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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二小 |
古宜镇周坪村户籍生 |
古宜镇周坪村的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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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校区 |
古宜镇大洲村、西尤村户籍生 |
古宜镇大洲村、古宜镇西尤村的户口簿。 |
(二)非县城户籍生(在县城居住)
1.预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至7月12日上午(星期四),共一天半,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预报名地点:县民族实验学校(由教育局组织预报名)
3.预报名需审验的材料(审验原件,交复印件):
预报名 分组 |
生源类型 |
预报名时需审验的材料 (查看原件,交复印件) |
备注 |
持河东房产非县城户籍 |
河东房产非县城户口的适龄儿童。 |
1.河东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书)。 2.学生户口簿。 3.学前毕业证明。 |
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学生页(能证明学生与户主关系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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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河西房产非县城户籍 |
河西房产非县城户口的适龄儿童。 |
1.河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书)。 2.学生户口簿。 3.学前毕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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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城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 |
1.投靠县城亲友的孤儿、军烈属子女。 |
1.地方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2.县城亲友户口簿。 3.学生本人户口簿。 4.学前毕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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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靠县城亲友的留守儿童。 |
1.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证明材料(由村委开具)。 2.留守儿童户口簿(或乡镇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3.学前毕业证明。 4.县城街道居委开具的投亲靠友留守儿童的证明。 5.看护人(县城亲友)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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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母在县城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县城户口的适龄儿童。 |
1.父母所在的单位证明。 2.县城居住证明。 3.学生户口簿。 4.学前毕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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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县城经商(含招商引资)的非县城户口的人员子女。 |
1.营业执照。 2.门面租赁合同(或门面购买合同),或者县城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以上)。 3.学生户口簿。 4.学前毕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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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县城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1.一年以上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就业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摊位租赁合同等其中一份材料)。 2.县城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以上)。 3.学生户口簿。 4.学前毕业证明。 |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家长按要求提前复印好相关证件材料,家长出具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误,因材料失实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伪造假户口、假房产等证件构成犯罪的交公安部门处置。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