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检查民办幼儿园消防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18-05-18 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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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

根据县人民政府5月16日在教育局召开的《三江县2018年学前教育扶贫工作联席会》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全县脱贫攻坚战,有效解决学前教育领域扶贫工作,促进民办幼儿园合法办园,扩大在园就读贫困幼儿资助面,促使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各乡镇推荐一批受检幼儿园,经我局遴选确定30所民办幼儿园接受消防检查,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局牵头,组成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派出所、乡(镇)中心校、村委等部门参与的民办幼儿园消防工作联合检查组,具体安排如下:

1.检查时间定于5月21-25日。

2.县直部门由县消防大队、县教育局组成,县消防队委派2人参加,县教育局委派4人参加,分成两组,每组3人。由县教育局负责联系县消防大队和乡镇中心校。

3.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派出所、乡(镇)中心校、受检幼儿园所在村委各委派一人参加,由乡(镇)中心校负责联系本乡镇单位和告之受检幼儿园。

4.县公安局负责通知各派出所参加检查工作事宜,具体时间由中心校负责联系派出所。

5.在检查每所幼儿园消防安全后,消防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出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6.检查幼儿园名单附后。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8日

2017年--教育局拟推荐消防安全检查民办幼儿园名单.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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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关于开展检查民办幼儿园消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18 15:59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各乡镇中心校:

根据县人民政府5月16日在教育局召开的《三江县2018年学前教育扶贫工作联席会》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全县脱贫攻坚战,有效解决学前教育领域扶贫工作,促进民办幼儿园合法办园,扩大在园就读贫困幼儿资助面,促使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各乡镇推荐一批受检幼儿园,经我局遴选确定30所民办幼儿园接受消防检查,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局牵头,组成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派出所、乡(镇)中心校、村委等部门参与的民办幼儿园消防工作联合检查组,具体安排如下:

1.检查时间定于5月21-25日。

2.县直部门由县消防大队、县教育局组成,县消防队委派2人参加,县教育局委派4人参加,分成两组,每组3人。由县教育局负责联系县消防大队和乡镇中心校。

3.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派出所、乡(镇)中心校、受检幼儿园所在村委各委派一人参加,由乡(镇)中心校负责联系本乡镇单位和告之受检幼儿园。

4.县公安局负责通知各派出所参加检查工作事宜,具体时间由中心校负责联系派出所。

5.在检查每所幼儿园消防安全后,消防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出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6.检查幼儿园名单附后。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8日

2017年--教育局拟推荐消防安全检查民办幼儿园名单.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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