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字〔2021〕46号关于开展三江县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 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1-07-06 18:20    |  作者: 龚普康 杨胥杰 | 浏览量:|
  • 字体大小:[
  • ]

各乡(镇 )中心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三江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三教字〔2020〕61号)的精神,将开展2021年三江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举办的县内民办幼儿园参加县级普惠幼儿园申报,已获得自治区多元普惠的幼儿园不属于申报范围,今年已成功申报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的不列入县级普惠幼儿园范围,申报不成功的幼儿园列入县级申报范围,不需要再提交县级普惠性材料。

二、评估标准

(一)评估依据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有关要求,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300分以上的可申报三江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评估重点

1.从申报之日起,园舍租赁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2.园舍无D级危房,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原则上需办学满一年,经各部门年检合格。

4.幼儿园园长要具有合格的园长任职资格证,幼儿园要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幼儿园申请(2021年7月6日--7月15日)

有意向申报的民办幼儿园,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三江县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附件2)。申请表中幼儿园办园规模、教师人数等基本信息可以采用2020年秋季学期的数据。

(二)县级认定(2021年7月16日—2020年7月23日)

县教育局组织评审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附件4),审核幼儿园的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办园质量和财务管理状况,分数达到300分以上的幼儿园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可认定为三江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积极申报

2021年自治区要求各市、县(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为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指标,在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力度。请各中心校积极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积极申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时上报材料。

(二)落实奖补,激励引导

县级财政将对新认定的三江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激励引导更多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园。已获得自治区多元奖补资金的多元普惠幼儿园不再享受县级奖补资金。

(三)加强监管,促进规范

经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有效期为3年,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对普惠性幼儿园出现办学行为不规范、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明显下降、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各类扶持奖补政策,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普惠性幼儿园。

联系人:赖钧,联系电话:8613530,邮箱:sjxxqb@ 163.com。

附件:1. 三江县2021年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表

2.三江县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认定佐证材料

3. 柳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考核标准(1000分)

4. 三江县2021年普惠性幼儿园新核定情况汇总表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7月6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网络)主动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印发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民办学校信息

三教字〔2021〕46号关于开展三江县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 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06 18:20

来源: 三江县教育局   作者: 龚普康 杨胥杰

各乡(镇 )中心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三江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三教字〔2020〕61号)的精神,将开展2021年三江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举办的县内民办幼儿园参加县级普惠幼儿园申报,已获得自治区多元普惠的幼儿园不属于申报范围,今年已成功申报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的不列入县级普惠幼儿园范围,申报不成功的幼儿园列入县级申报范围,不需要再提交县级普惠性材料。

二、评估标准

(一)评估依据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有关要求,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300分以上的可申报三江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评估重点

1.从申报之日起,园舍租赁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2.园舍无D级危房,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原则上需办学满一年,经各部门年检合格。

4.幼儿园园长要具有合格的园长任职资格证,幼儿园要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幼儿园申请(2021年7月6日--7月15日)

有意向申报的民办幼儿园,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三江县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附件2)。申请表中幼儿园办园规模、教师人数等基本信息可以采用2020年秋季学期的数据。

(二)县级认定(2021年7月16日—2020年7月23日)

县教育局组织评审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附件4),审核幼儿园的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办园质量和财务管理状况,分数达到300分以上的幼儿园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可认定为三江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积极申报

2021年自治区要求各市、县(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为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指标,在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力度。请各中心校积极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积极申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时上报材料。

(二)落实奖补,激励引导

县级财政将对新认定的三江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激励引导更多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园。已获得自治区多元奖补资金的多元普惠幼儿园不再享受县级奖补资金。

(三)加强监管,促进规范

经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有效期为3年,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对普惠性幼儿园出现办学行为不规范、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明显下降、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各类扶持奖补政策,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普惠性幼儿园。

联系人:赖钧,联系电话:8613530,邮箱:sjxxqb@ 163.com。

附件:1. 三江县2021年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表

2.三江县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请认定佐证材料

3. 柳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考核标准(1000分)

4. 三江县2021年普惠性幼儿园新核定情况汇总表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评估细则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7月6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网络)主动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印发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