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幼儿园、春芽教育培训中心:
经县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评估领导小组评议,审批许可春芽教育培训中心等1所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对其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发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类别)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14日止)。并对获得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作如下要求:
一、接受教育行政部门领导,配合教育业务部门的教学指导。
二、接受县级相关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检查,定期接受相关部门年检工作;积极参与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接受上级的各项培训及评估工作。
三、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增添各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加强业务学习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排除校舍消防、设施安全隐患,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演练工作,预防校内暴力事件。
五、全面遵循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规律,认真履行国家、地方校外培训机构政策、法规,确保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六、办学过程中如有违反相关国家法律和教育法律法规且不服从整改和改正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教育管理办法给予取消办学质资。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