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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学、县民族实验学校、三江民族高中:
为了体现国家、区、县对民族地区民族学生的关心,根据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2013年自治区级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学生指标的通知》(桂教民教﹝2011﹞4号)、《关于下达2018—2020年自治区举办普通高中民族班新增指标的通知》(桂教民教〔20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三江民族高中继续招收民族班民族生。今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000人,分配给民族高中招生计划1000人,其中民族班民族生200人,为确保民族班生源质量,圆满完成我县今年高中民族班的招生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名额:三江民族高中招收民族生200人。
二、招生条件:
1.必须是三江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限在17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必须是少数民族(侗族、苗族、瑶族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和46个贫困村的学生。
3.申请三江民族高中民族班民族生的考生,中考总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达B等及以上,考生物理、化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技能考试均为合格。
三、推荐和录取程序
1.为确保民族班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对本校初三年级的学生身份进行鉴定;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应立即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学生宣传民族班民族生推荐录取的有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以自愿为原则,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三江县民族高中招收民族生推荐报名申请表》,初中学校要尊重学生意愿,不能对申请民族班的学生进行筛选。
2.各初中学校将本校符合条件的民族生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及时将附件2、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报县招生办。不按时上报民族班民族生名单的学校,取消该学校民族班民族生名额,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单位承担。
3.县招生办根据各中学的民族班民族生推荐名单进行择优录取,已录取的民族班民族生不能再参加现场网上报名录取,不得再转录其他学校。
4.若学校民族班推荐生指标用不完的,其剩余指标全部转入现场网上报名指令性招生指标录取。
附件:
1.三江县民族高中2019年民族班招生名额分配表
2.三江县民族高中招收民族生推荐报名申请表
3.三江县就读县民族高中民族班学生推荐表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