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为义务教育阶段生成的学籍号和普通高中录取后生成的省学籍辅号。各学校申请注册的新生与中考录取结果将逐一进行比对核实,未经审核通过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 2026-05-13 10:50
来源: 三江县教育局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数据专题
全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