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管办〔2023〕14号 关于印发《三江县贯彻落实2023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专项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10-17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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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江县贯彻落实2023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专项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管发〔2023〕12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三江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现将三江县贯彻落实2023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专项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政管办,联系电话:8627018

附件:三江县贯彻落实2023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专项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三江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1016


附件:

三江县贯彻落实2023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专项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工作任务

主要要求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持续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1.实行招投标各项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

实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全面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推行专家“随机工位制”远程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80%以上。依托平台系统,推动电子保函、电子合同在招标投标领域应用,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电子合同,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各行业监管部门监管项目电子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20231231日前

二、进一步创新规范招标投标监管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持续清理违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结合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整治串标转标卖标和招投标代理机构违规、违法操控等乱象,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进行清理。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

20231231日前

3.推进招标投标在线监管和信用监管

依托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线提出异议、投诉,招标人和行业监管部门在线作出答复和是否受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上传至电子监管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严格执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程序,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等交易主体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信息进行公示,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20231231日前

4.优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手续

水利工程项目推行全类型电子招投标,在发布公告时同步上传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招标登记时,不再将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作为审核条件。

县水利局

20231231日前

三、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5.组织清理市场准入壁垒

加大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力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实际做法,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标投标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以及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清理废除本行业本部门涉及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的有关政策规定,相关事项已有全国性规定的,应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规定与标准执行,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

20231231日前

6.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鼓励引导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各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和收取方式的监管,督促招标人规范编制招标文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202312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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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三政管办〔2023〕14号 关于印发《三江县贯彻落实2023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专项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17 18:00

来源: 三江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江县贯彻落实2023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专项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管发〔2023〕12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三江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现将三江县贯彻落实2023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专项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政管办,联系电话:8627018

附件:三江县贯彻落实2023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专项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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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贯彻落实2023年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专项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工作任务

主要要求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持续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1.实行招投标各项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

实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全面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推行专家“随机工位制”远程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80%以上。依托平台系统,推动电子保函、电子合同在招标投标领域应用,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电子合同,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各行业监管部门监管项目电子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20231231日前

二、进一步创新规范招标投标监管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持续清理违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结合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整治串标转标卖标和招投标代理机构违规、违法操控等乱象,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进行清理。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

20231231日前

3.推进招标投标在线监管和信用监管

依托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线提出异议、投诉,招标人和行业监管部门在线作出答复和是否受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上传至电子监管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严格执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程序,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等交易主体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信息进行公示,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20231231日前

4.优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手续

水利工程项目推行全类型电子招投标,在发布公告时同步上传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招标登记时,不再将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作为审核条件。

县水利局

20231231日前

三、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5.组织清理市场准入壁垒

加大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力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实际做法,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标投标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以及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清理废除本行业本部门涉及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的有关政策规定,相关事项已有全国性规定的,应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规定与标准执行,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

20231231日前

6.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鼓励引导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各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和收取方式的监管,督促招标人规范编制招标文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202312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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