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办事指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
来源: 三江县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 2022-10-10 09:25    | 浏览量:|
  • 字体大小:[
  • ]


一、申请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发改立项文件或备案、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江县施工许综合联办业务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复印件盖章);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经规划部门盖章的总平面图(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版;

4、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副本原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含人防、消防审批批文)(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原件5份)。

三、办理步骤

1、申请人带上申请材料到三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工程报建窗口提交办理;

2、三江县行政审批局予以审核并出证后,由三江县行政审批局统一发放证件给申请人。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题

白话办事指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

  发布日期: 2022-10-10 09:25

来源: 三江县行政审批局


一、申请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发改立项文件或备案、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江县施工许综合联办业务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复印件盖章);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经规划部门盖章的总平面图(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版;

4、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副本原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含人防、消防审批批文)(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原件5份)。

三、办理步骤

1、申请人带上申请材料到三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工程报建窗口提交办理;

2、三江县行政审批局予以审核并出证后,由三江县行政审批局统一发放证件给申请人。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