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后评估考核落实情况
来源: 三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10-30 17:25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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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资金保障专责小组以党中央农业发展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农村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指导方针,结合地方财政实际,统筹兼顾,积极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重点加强涉农资金保障和投入,确保全面乡村振兴顺利开局。现将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后评估考核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落实情况

1)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情况。20211020日用于农业农村执行数占土地总收益的比例:20211020日执行数12891/(土地出入收入数(收入数52359万元)—成本类16665万元)=36.11%

2)补充耕地指标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所得收入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情况。我县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2021年三江县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项目收入24325.31万元,成本及实施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安排24325.31万元。实施补充耕地指标、增减挂钩项目时一并实施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如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时一并实施项目所在村道路、护河堤、水利、凉亭等。扣徐成本后用于项目所在村不低于60%

3)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落实情况。我县2021年我县县本级预算安排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有农村公路管护458万、镇级、村级污水处理运营费58.65万元。

4)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落实情况。截止20219月底,我县村级金融服务平台数128个,占比80%。截止20218月末,信用户82107户,占比86.98%;信用村84个,占比52.5%;信用乡9个,占比60%农户信息入库数为82962户,入库率为87.88%

二、巩固脱贫攻坚后评估指标落实情况。

1)县本级衔接资金投入情况。2021年县本级财政局衔接资金投入数为2341万元,较2020年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数2340.97万元高0.03万元。

2)各级衔接资金支出情况。截至2021930日,我我县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5680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591万元,自治区资金13784万元,市级资金14087万元,县本级资金2341万元。完成资金拨付45459.99万元,支付进度为80.03%,第三季度达到上级要求75%的考核进度。

3)落实资金分配方案情况。我县2021年提前下达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28562万元,我县按要求将提前下达额度编入2021年县本级预算,并在本级人大批复预算后20日内落实分配方案,确定扶持的具体对象、项目和金额。2021年下达的各批次衔接资金,均按要求在资金文下达的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分配方案报送县人民政府审定。

4)中央和自治区审计、财政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纪委监察、督查巡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我县没有涉及衔接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整改。对历年扶贫资金发现问题整改事项,我县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工作亮点

加大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产业的支持力度,筹措资金予以保障、补齐短板,改善农业产业发展基础。 今年以来,紧紧抓住乡村振兴“产业兴旺”“产业做实”两个要求,按50%的比例安排项目资金,为乡村振兴中“产业兴旺”打下基础。截至目前,我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产业项目29368.96万元,占衔接总投入的51.7%。落实4586.75万元投入三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万亩茶园建设,落实15113.73万元投入三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贫生态产业园项目,落实油茶基地产业路项目3000万元,落实产业奖补资金2048.78万元,落实产业路建设资金2446万元,其他产业园及农业生产产配套设施建设2173.7万元等,目前各项工作在有序推进。

四、工作计划

(一)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管好用好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实行资金项目“谁使用,谁负责”的制度,由县财政局每半月统计和调度1次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资金支付进度情况,每半月统计1次各资金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进度和项目库数据质量情况,压实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快资金项目推进。确保12月底达到92%以上。

(二)完善制度,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有章可循。根据《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2159 )、《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桂财规〔20213 )文件精神,出台我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细则,明确资金分配管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拨付管理、资金报账管理、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等,规范资金使用。

(三)加强支农资金的监管。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压实项目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责任,督促加快支出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严格落实支农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积极推进项目进度。认真落实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完善资金绩效目标,确保资金监管到位,切实提高支农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和实施效果。

三江县财政局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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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后评估考核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 2021-10-30 17:25

来源: 三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今年以来,资金保障专责小组以党中央农业发展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农村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指导方针,结合地方财政实际,统筹兼顾,积极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重点加强涉农资金保障和投入,确保全面乡村振兴顺利开局。现将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后评估考核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落实情况

1)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情况。20211020日用于农业农村执行数占土地总收益的比例:20211020日执行数12891/(土地出入收入数(收入数52359万元)—成本类16665万元)=36.11%

2)补充耕地指标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所得收入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情况。我县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2021年三江县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项目收入24325.31万元,成本及实施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安排24325.31万元。实施补充耕地指标、增减挂钩项目时一并实施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如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时一并实施项目所在村道路、护河堤、水利、凉亭等。扣徐成本后用于项目所在村不低于60%

3)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落实情况。我县2021年我县县本级预算安排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有农村公路管护458万、镇级、村级污水处理运营费58.65万元。

4)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落实情况。截止20219月底,我县村级金融服务平台数128个,占比80%。截止20218月末,信用户82107户,占比86.98%;信用村84个,占比52.5%;信用乡9个,占比60%农户信息入库数为82962户,入库率为87.88%

二、巩固脱贫攻坚后评估指标落实情况。

1)县本级衔接资金投入情况。2021年县本级财政局衔接资金投入数为2341万元,较2020年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数2340.97万元高0.03万元。

2)各级衔接资金支出情况。截至2021930日,我我县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5680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591万元,自治区资金13784万元,市级资金14087万元,县本级资金2341万元。完成资金拨付45459.99万元,支付进度为80.03%,第三季度达到上级要求75%的考核进度。

3)落实资金分配方案情况。我县2021年提前下达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28562万元,我县按要求将提前下达额度编入2021年县本级预算,并在本级人大批复预算后20日内落实分配方案,确定扶持的具体对象、项目和金额。2021年下达的各批次衔接资金,均按要求在资金文下达的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分配方案报送县人民政府审定。

4)中央和自治区审计、财政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纪委监察、督查巡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我县没有涉及衔接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整改。对历年扶贫资金发现问题整改事项,我县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工作亮点

加大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产业的支持力度,筹措资金予以保障、补齐短板,改善农业产业发展基础。 今年以来,紧紧抓住乡村振兴“产业兴旺”“产业做实”两个要求,按50%的比例安排项目资金,为乡村振兴中“产业兴旺”打下基础。截至目前,我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产业项目29368.96万元,占衔接总投入的51.7%。落实4586.75万元投入三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万亩茶园建设,落实15113.73万元投入三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贫生态产业园项目,落实油茶基地产业路项目3000万元,落实产业奖补资金2048.78万元,落实产业路建设资金2446万元,其他产业园及农业生产产配套设施建设2173.7万元等,目前各项工作在有序推进。

四、工作计划

(一)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管好用好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实行资金项目“谁使用,谁负责”的制度,由县财政局每半月统计和调度1次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资金支付进度情况,每半月统计1次各资金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进度和项目库数据质量情况,压实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快资金项目推进。确保12月底达到92%以上。

(二)完善制度,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有章可循。根据《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2159 )、《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桂财规〔20213 )文件精神,出台我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细则,明确资金分配管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拨付管理、资金报账管理、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等,规范资金使用。

(三)加强支农资金的监管。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压实项目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责任,督促加快支出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严格落实支农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积极推进项目进度。认真落实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完善资金绩效目标,确保资金监管到位,切实提高支农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和实施效果。

三江县财政局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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