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一)起草实施方案的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0〕61号)文件精神,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2〕93号)要求,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三江县气象局起草了《三江侗族自治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实施方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第三次修正)、《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年修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0〕61号)以及《柳州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柳政办〔2022〕93号)。
(三)起草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柳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秉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提高作业水平,为防灾减灾、农业生产、人民群众安全福祉等提供坚实保障。
(四)起草实施方案的目标: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增雨作业可保障面积达到本县国土面积的40%以上(约1000平方公里),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500平方公里以上。新建设地面固定标准化作业站点1个,建设地面焰条播撒系统2套,流动作业点4处,全面实现作业装备自动化,在保障农业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应急服务与重大活动、支撑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成效更加显著。到2035年,推动三江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和服务能力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五)起草实施方案的过程:2022年11月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三江县气象局完成实施方案的初稿,经柳州市气象局技术专家校对,2022年12月2次广泛征求自治县31个相关部门及15个乡镇人民政府意见或建议,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均表示同意或无意见,经过不断补充和完善,最终编制形成了《三江侗族自治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现呈报自治县人民政府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