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2-06-16 11:00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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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案出台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制本预案。

二、预案出台意义

为健全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合理处置突发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规范和强化我县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环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以下各类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

2)事件超出县政府处置能力且柳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突发环境事件。

3)跨县区行政区域影响且柳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

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固体废物引起的饮用水污染环境事件不适用本预案。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由七部分组成,具体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

1)第一部分总则。主要规定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件分级及分类、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

2)第二部分组织体系及职责。确定了县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及组成,明确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专家组等的职责及分工。

3)第三部分预警。明确了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监测及相关预警预防措施、信息报告与处理的开展方式。 

4)第四部分应急处置。对发生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处置流程进行了说明。

5)第五部分后期工作。对应急终止后的善后处置及调查评估程序进行了说明。

6)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对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及预防工作所应提供的技术、通信、救援、物资、资金等多方面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

7)第七部分附则。主要明确《应急预案》的解释权和实施日期。


咨询电话:8614219(三江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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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三江县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6-16 11:00

来源: 政府办

一、预案出台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制本预案。

二、预案出台意义

为健全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合理处置突发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规范和强化我县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环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以下各类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

2)事件超出县政府处置能力且柳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突发环境事件。

3)跨县区行政区域影响且柳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

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固体废物引起的饮用水污染环境事件不适用本预案。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由七部分组成,具体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

1)第一部分总则。主要规定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件分级及分类、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

2)第二部分组织体系及职责。确定了县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及组成,明确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专家组等的职责及分工。

3)第三部分预警。明确了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监测及相关预警预防措施、信息报告与处理的开展方式。 

4)第四部分应急处置。对发生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处置流程进行了说明。

5)第五部分后期工作。对应急终止后的善后处置及调查评估程序进行了说明。

6)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对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及预防工作所应提供的技术、通信、救援、物资、资金等多方面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

7)第七部分附则。主要明确《应急预案》的解释权和实施日期。


咨询电话:8614219(三江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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