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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三江侗族自治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
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为推动三江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及其成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三江侗族自治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势在必行。
二、编制依据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柳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柳州市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和《三江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三江侗族自治县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编制过程
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要求,中共三江县委史志研究室于9月14日完成编制《三江侗族自治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政府公文网向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征求意见。其间各单位反馈均无意见。2022年9月19日,《三江侗族自治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提交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2022年 月 日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扎实推进三江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宜居宜游宜业的幸福新三江贡献方志力量。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
做好第二轮地方志书编修总结和评估工作,为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把准时代脉搏、发展趋势。启动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科学拟定编修工作方案,扎实做好资料、人才准备。精心组织实施,在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规划工作期限内,全面完成编修任务。完善地方志书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开发利用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2.主要任务
借鉴第一、二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健全和完善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体制机制,落实人、财、物,于2032年前全面完成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
(三)编修要求和工作步骤
1.志书名称
根据志书编修相关规定,三江县第三轮地方志书名称暂定为《三江侗族自治县志(2006—2025)》。
2.记述时限
三江县第三轮地方志书为续修志,记述上限为2006年,下限暂定为2025年。
3.编修主体
三江县第三轮地方志书由县人民政府主修,县委史志研究室具体组织编纂,内容所涉及的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县委史志研究室的指导下,按时按质完成资料提供和志稿撰写及修订等工作。
4.编纂前准备
前期准备工作原则上分为三个步骤:
(1)印发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县委史志研究室于2022年第三季度结束前草拟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2)拟定编纂大纲。县委史志研究室牵头,于2022年第三季度拟定第三轮地方志书编纂大纲(篇目、编纂任务分解表),报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编纂大纲并报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3)收集资料并形成资料长编。2023—2026年系统收集资料,对应第三轮地方志书篇目整理编辑并形成资料长编。
5.志稿撰写、评议和审查验收
(1)初稿撰写。在资料长编形成后,随即组织编纂,于2027年形成志书初稿。
(2)志稿评议。初稿形成后,按照自治区关于地方志书评议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评议会,广泛吸收意见建议,于2028年年底前完成志稿评议。
(3)志稿审查验收。按照自治区关于地方志书审查验收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审查验收会,审查验收工作于2029年年底前完成。
6.出版
三江县第三轮地方志书计划于2032年年底前公开出版,出版后3个月内,将成品图书(含电子版)报送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向各级方志馆、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无偿提供馆藏书。
5.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三江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任务,为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强化法治保障
强化依法治志意识,加大对第三轮修志工作的宣传,加强修志工作绩效管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处理执行不力、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制度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地情资料年报制度、主编(总纂)责任制度、志稿质量管理制度、志稿评审制度、志书出版规定等,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修志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4)强化经费保障
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经费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的规定列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部门应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县委史志研究室应依规使用。
(5)强化队伍保障
充分认识修志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业务培训,实现培训工作常态化,努力提升修志人员业务能力,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编修工作。
县委史志研究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指导,及时通报情况,推广各乡镇、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高质量完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方案出台后,本方案与其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8615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