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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我县目前房地产市场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等重要精神,进一步激发我县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柳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宣贯稿)、《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凝心聚力抓产业真抓实干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总体方案(2021—2023年)〉及其6个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202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制定目的
充分认识目前我县房地市场面临着的困难,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促投资、增供给、抑房价、稳市场”的原则,进一步通过政策性扶持,等相关金融性政策,将稳定市场和住房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明确重点
《三江侗族自治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立足本县实际,力求文件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由政府主导,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局、卫健局、税务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柳州三江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三江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江支行、广西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县侗乡大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公司三江支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三江支行、共19个单位配合做好工作协调,推进实施方案的措施和内容的落实。
五、主要亮点
(一)实行购房契税补贴
(二)鼓励支持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三)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证环节一次性代缴个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减轻企业融资负担
(四)落实购房业主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政策
(五)全面实行容缺审批
(六)进一步提速“交房即交证”工作效率
六、实施范围
三江县行政区域内。
七、方案试行起止时间
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八、解读机关: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