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江县粮食生产激励补贴政策解答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4-25 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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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发放这个补贴的目的是什么?

建立健全我县粮食生产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推动我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补贴对象是谁?

2022年在全县范围内种植早稻、早稻+晚稻/再生稻的生产者(包括个体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2022年对闲置、撂荒一年以上耕地复耕种植粮食的(水稻)或对202195日前原种植茶叶、水果、蔬菜、中草药、林木、牧草等非粮作物和挖塘养鱼耕地改种粮食的(水稻)生产者(包括个体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2022年相对连片规模种植粮食作物(含水稻、玉米、大豆、红薯)面积(含复种)达到10亩以上的生产者(包括个体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补贴范围不包括实施旱改水项目的耕地和经济作物中套种粮食的耕地。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补贴由生产者自愿申报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县申报资格条件;

2.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申报,并填报补贴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通过村、乡镇、县级审核,申报面积属实的。

三、农户申报面积存在虚假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吗

对,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一旦发现申报补贴的生产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2022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进行全县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奖项。

四、超过规定时间是否还可以补报补贴?

不可以。因为上级对补贴资金发放时间是有规定的。申报补贴的截止时间以本乡(镇)张贴的公告为准。

五、每亩补贴多少?

种植模式不同,补贴标准不同根据不同种植模式标准分为:

(一)早稻100/亩、晚稻100/亩、再生稻50/亩;

撂荒地复耕种500/亩;

非粮化改种1000/亩;

10亩以上规模种粮(含水稻、玉米、大豆、红薯)300/亩。

六、生产者如何申报补贴?

由生产者在乡人民政府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的村委会申报补贴,申报时如实填写申报表,签字确认。

七、申报面积由谁审核?

实行村、乡(镇)、县三级审核,并在村级公示5天,村委会要对农户申报面积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表都须经村委会统一盖章后,才报乡(镇)人民政府。

八、既是合作社成员,又是种植大户,如何申报

以合作社成员名义申报或以种植大户名义申报都可以。但每个生产者只能领取一次补贴,不得重复领取补贴。

九、以什么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

普通农户,由县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通过农户的农业补贴一卡(折)通或农民指定账户发放。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由乡(镇)财政所通过金融机构转账支付。

、生产者申报补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生产者除了填报补贴申报表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普通农户:土地确权登记证,仍未发证的和代耕他人稻田的,由所在村屯的村民证明人签字、村委会审核意见和盖章证明。

(二)种粮大户(家庭农场):耕地租赁合同,没有合同的,要单独出具有所在村屯的村民证明人签字、村委会审核意见和盖章的证明。

(三)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成员(工商登记在册的,有工商局盖章)清单及成员的耕地(水田)及种植水稻面积、合作社租赁耕地的合同、农资采购凭证和社员分配档案。成员中存在租赁耕地的,要提供租赁合同和村委会盖章证明。

(四)农业企业:营业执照、租赁耕地的合同、农资采购凭证、雇佣工人工资发放凭证等。

生产者属于利用闲置、撂荒一年以上耕地复耕种植粮食或对原种植茶叶、水果、蔬菜、中草药、林木、牧草等非粮作物和挖塘养鱼耕地改种粮食的,还需提供带有拍摄日期的复耕或改种前后对比照片

十一、哪些行为属于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一)编造、伪造虚假村组、农户姓名,签订虚假土地租赁合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二)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农户虚报、多报补贴面积的;(三)村组或其他组织及个人集中填报申报表,重复领取补贴资金的;(四)用补贴资金直接抵扣农户贷款、抵缴其他费用或变相抵扣挪作他用的;(五)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六)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的;(七)未按要求公示农户补贴面积、公告补贴标准的。

十二、对违纪违规的行为如何处罚?

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并予以通报。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发现问题如何举报?接到举报如何处理?

自治县到村委会都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粮食生产激励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依据事实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举报人受到法律保护。农业农村举报电话0772-8614098

财政举报电话0772-861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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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2022年三江县粮食生产激励补贴政策解答

  发布日期: 2022-04-25 15:05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政府发放这个补贴的目的是什么?

建立健全我县粮食生产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推动我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补贴对象是谁?

2022年在全县范围内种植早稻、早稻+晚稻/再生稻的生产者(包括个体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2022年对闲置、撂荒一年以上耕地复耕种植粮食的(水稻)或对202195日前原种植茶叶、水果、蔬菜、中草药、林木、牧草等非粮作物和挖塘养鱼耕地改种粮食的(水稻)生产者(包括个体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2022年相对连片规模种植粮食作物(含水稻、玉米、大豆、红薯)面积(含复种)达到10亩以上的生产者(包括个体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补贴范围不包括实施旱改水项目的耕地和经济作物中套种粮食的耕地。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补贴由生产者自愿申报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县申报资格条件;

2.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申报,并填报补贴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通过村、乡镇、县级审核,申报面积属实的。

三、农户申报面积存在虚假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吗

对,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一旦发现申报补贴的生产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2022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进行全县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奖项。

四、超过规定时间是否还可以补报补贴?

不可以。因为上级对补贴资金发放时间是有规定的。申报补贴的截止时间以本乡(镇)张贴的公告为准。

五、每亩补贴多少?

种植模式不同,补贴标准不同根据不同种植模式标准分为:

(一)早稻100/亩、晚稻100/亩、再生稻50/亩;

撂荒地复耕种500/亩;

非粮化改种1000/亩;

10亩以上规模种粮(含水稻、玉米、大豆、红薯)300/亩。

六、生产者如何申报补贴?

由生产者在乡人民政府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的村委会申报补贴,申报时如实填写申报表,签字确认。

七、申报面积由谁审核?

实行村、乡(镇)、县三级审核,并在村级公示5天,村委会要对农户申报面积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表都须经村委会统一盖章后,才报乡(镇)人民政府。

八、既是合作社成员,又是种植大户,如何申报

以合作社成员名义申报或以种植大户名义申报都可以。但每个生产者只能领取一次补贴,不得重复领取补贴。

九、以什么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

普通农户,由县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通过农户的农业补贴一卡(折)通或农民指定账户发放。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由乡(镇)财政所通过金融机构转账支付。

、生产者申报补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生产者除了填报补贴申报表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普通农户:土地确权登记证,仍未发证的和代耕他人稻田的,由所在村屯的村民证明人签字、村委会审核意见和盖章证明。

(二)种粮大户(家庭农场):耕地租赁合同,没有合同的,要单独出具有所在村屯的村民证明人签字、村委会审核意见和盖章的证明。

(三)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成员(工商登记在册的,有工商局盖章)清单及成员的耕地(水田)及种植水稻面积、合作社租赁耕地的合同、农资采购凭证和社员分配档案。成员中存在租赁耕地的,要提供租赁合同和村委会盖章证明。

(四)农业企业:营业执照、租赁耕地的合同、农资采购凭证、雇佣工人工资发放凭证等。

生产者属于利用闲置、撂荒一年以上耕地复耕种植粮食或对原种植茶叶、水果、蔬菜、中草药、林木、牧草等非粮作物和挖塘养鱼耕地改种粮食的,还需提供带有拍摄日期的复耕或改种前后对比照片

十一、哪些行为属于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一)编造、伪造虚假村组、农户姓名,签订虚假土地租赁合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二)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农户虚报、多报补贴面积的;(三)村组或其他组织及个人集中填报申报表,重复领取补贴资金的;(四)用补贴资金直接抵扣农户贷款、抵缴其他费用或变相抵扣挪作他用的;(五)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六)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的;(七)未按要求公示农户补贴面积、公告补贴标准的。

十二、对违纪违规的行为如何处罚?

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并予以通报。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发现问题如何举报?接到举报如何处理?

自治县到村委会都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粮食生产激励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依据事实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举报人受到法律保护。农业农村举报电话0772-8614098

财政举报电话0772-861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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