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近期,全国“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呈现多发趋势,多地“小火亡人”事故接连发生,造成了较大人员伤亡,火灾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火灾防控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降低火灾亡人几率,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的总体稳定。
二、文件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的通知》(桂消安办〔2021〕45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1〕128号)。
三、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督促小单位、小场所做到责任落实、制度完善、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在本单位主管范围内对辖区“小火亡人”多发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逐一登记造册。并于2022年2月中旬完成动员部署,3月中旬完成排查摸底和集中整治,3月下旬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底数台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大力宣传全面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