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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兵员征集力度,确保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 兵员征集任务,提高军人尊崇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做 好适龄青年参军入伍优待工作的意见》。
一、出台《意见》的原因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着眼 长远建立我县优待优抚工作体系,响应习主席让军人成为全社会 尊崇的职业号召,提高军人的荣誉感,应征青年的自豪感。
(二)适应我县征兵工作任务。强军梦是中国梦的基础和安 全保证,能打胜仗是强军目标的一切,能打胜仗的军队需要征集 高素质兵员。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军队武器装备信 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部队对军人的素质特别是文化素质要求越 来越高,征集高学历青年成为衡量征兵工作质量和征兵任务完成 情况的重要指标,出台《意见》是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加强我县 征集兵员质量的具体举措。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 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关于 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
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征集兵员质量的 意见》(桂政发〔2015〕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士兵优待 工作的意见》(柳政规〔2018〕36号)、《军人子女教育优待 办法》(政联〔2011J 7号)、《柳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措施 (试行)的通知》(政联〔2014〕3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军 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21〕247号)等规 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三、主要政策条款解读
(一)大学生征招优待措施。加大优待安置招录政策力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关于 进一步提高征集兵员质量的意见》(桂政发〔2015〕40号)要 求,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当年公务员招录、 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政策在全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中,按照审定的编制使用计划,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招录 计划用于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二)增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对在三江县应征入伍的大学生 服役对象,除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优抚优待政策外,入伍时,在 柳州市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基础上,由县政府额外增发一次性鼓励 金,标准: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额外发放鼓励金2000元/人;大学 专科生1000元/人。学历认证工作由县人民武装部会同县教育局 共同组织实施。一次性鼓励金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青年入伍后 统一发放。
(三)军人子女入托入学。根据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印发《军 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柳州市军人子 女教育优待措施(试行)的通知》(政联〔2014〕3号)及教育 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 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
〔2021〕247号),现役军人子女入托入学予以优先照顾安排。 具体由拟优待对象监护人向军队所在部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军 人子女教育优待审核表,经军人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核实 后,应于5月底前,交县人武部收集汇总,由县教育局指定专人 负责协调办理现役军人子女入托入学事宜。
(四)广泛开展先进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 军目标,落实习主席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号召,全县各 级各部门要积极发掘和宣扬身边三江籍优秀军人军属的先进典 型事迹,县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大力宣扬本辖 区青年入伍立功受奖、成长成才,退役勤劳致富、建设家乡的先 进典型事迹,每年树立1至2名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每年“八 一”建军节前,县宣传部门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专栏播报或刊登 上一年度三江籍军人立功受奖情况,并由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 该期报纸或报道链接寄、送、转推给其家长,用典型和榜样的力 量引导激励广大高学历高素质青年到部队建功立业,大力营造崇 军拥军的社会氛围。
(五)积极开展拥军慰问。除重点、优抚对象外,县退役军 人事务局每年“八一”结合辖区人数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 式对现役军人家属进行慰问;每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春节前, 对上一年度入伍的新兵家庭组织送“光荣之家”牌匾活动,军人 家庭光荣牌悬挂率达到100%。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受到部队寄 (送)的军人立功受奖喜报和通知书后,要认真造册登记,建立 电子档案,向部队发回执函,并在30日内将喜报和奖金送达立 功受奖军人家庭,对荣立三等功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相 关规定落实送喜报工作;对荣立二等功以上的,由县领导、县人 武部主要领导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共同参加送喜报活动。依 照相关规定,由三江县委党史县志研究室负责,将服现役期间荣 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
内部 文印室 梁治平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