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三江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1-09-06 11:30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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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策解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作出的“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有效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切坡建房技术指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任务  

(一)持续抓好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动态清零。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监测机制,落实定期巡查制度,重点关注采用鉴定安全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脱贫户中,使用年限较长的住房质量动态变化,突出做好极端天气、汛期等特殊时期的巡查检查。持续跟踪采用保障安全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脱贫户居住情况,确保真租住、真借住且稳定可靠。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各县(区)应采用租借、修缮、新建等方式尽快解决。  

(二)实施年度农村危房改造2021年度完成74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古宜镇4户,丹洲镇2户,斗江镇1户,老堡乡13户,和平乡1户,高基乡1户,林溪镇4户,八江镇18户,独峒镇3户,同乐乡9户,洋溪乡3户,富禄乡7户,梅林乡8户。自本方案印发后出现新增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各乡镇须应纳尽纳、能做先做,先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1.改造对象。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在同等条件下,对孤儿、残疾人家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无房户、复员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下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家庭等予以优先安排。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工作阶段(20217月底前)。一是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二是做好危房等级评定,按照村庄规划或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村庄规划设计通则规划选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补助资金筹措和危房改造协议签订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13-10月)。一是农村危房改造按照3月逐步开工、6月全面开工、10月底基本竣工的进度推进。二是排查出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和其他农房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按照3月全面启动、5月基本完成、6月全面完成的进度推进。三是农村切坡建房技术指导按照6月前完成体检、10月底完成整治的进度推进。  

(三)验收阶段(202111-12月)。对年度实施项目进行验收,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及时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房屋安全性鉴定、建管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级组织实施、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投入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支持县级人民政府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多渠道筹集农村切坡建房安全隐患整治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风险。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上门宣传等方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要通过典型案例宣传,使群众明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人人有责、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要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发挥“五老”等乡村人士作用,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农村切坡建房科普教育,增强农村群众的住房安全意识。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过程监管,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畅通违法违纪线索和问题举报渠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要按照改造进度要求抓紧推动,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力争我县在全区相关考评中取得好成绩。

  


三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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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9-06 11:30

来源: 三江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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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202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策解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作出的“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有效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切坡建房技术指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任务  

(一)持续抓好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动态清零。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监测机制,落实定期巡查制度,重点关注采用鉴定安全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脱贫户中,使用年限较长的住房质量动态变化,突出做好极端天气、汛期等特殊时期的巡查检查。持续跟踪采用保障安全方式保障住房安全的脱贫户居住情况,确保真租住、真借住且稳定可靠。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各县(区)应采用租借、修缮、新建等方式尽快解决。  

(二)实施年度农村危房改造2021年度完成74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古宜镇4户,丹洲镇2户,斗江镇1户,老堡乡13户,和平乡1户,高基乡1户,林溪镇4户,八江镇18户,独峒镇3户,同乐乡9户,洋溪乡3户,富禄乡7户,梅林乡8户。自本方案印发后出现新增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各乡镇须应纳尽纳、能做先做,先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1.改造对象。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在同等条件下,对孤儿、残疾人家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无房户、复员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下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家庭等予以优先安排。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工作阶段(20217月底前)。一是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二是做好危房等级评定,按照村庄规划或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村庄规划设计通则规划选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补助资金筹措和危房改造协议签订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13-10月)。一是农村危房改造按照3月逐步开工、6月全面开工、10月底基本竣工的进度推进。二是排查出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和其他农房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按照3月全面启动、5月基本完成、6月全面完成的进度推进。三是农村切坡建房技术指导按照6月前完成体检、10月底完成整治的进度推进。  

(三)验收阶段(202111-12月)。对年度实施项目进行验收,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及时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房屋安全性鉴定、建管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级组织实施、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投入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支持县级人民政府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多渠道筹集农村切坡建房安全隐患整治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风险。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上门宣传等方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要通过典型案例宣传,使群众明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人人有责、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要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发挥“五老”等乡村人士作用,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农村切坡建房科普教育,增强农村群众的住房安全意识。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过程监管,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畅通违法违纪线索和问题举报渠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要按照改造进度要求抓紧推动,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力争我县在全区相关考评中取得好成绩。

  


三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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