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十三五”产业开发奖补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7-05-24 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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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培育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6〕9号)等文件精神。

  二、发展目标

  2016-2020年, 以86个贫困村为主战场,全县以“两茶一竹”和“种稻养鱼”为重点,结合“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模式,按照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原则,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做强2至5个特色鲜明、附加值高、脱贫致富效果好的主导产业,兼顾性发展几个市场前景好、收入短平快的小区域特色产业,在全县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实现贫困户家庭经营收入年增长率比全区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的工作目标。

  三、项目实施地点和补助对象

  (一)实施的地点:

  全县各乡(镇)。

  (二)补助的对象:

  1.全县农户在实施重点产业时,均可享受产业奖补扶持。

  2.对参与到重点产业的加工、销售、产品宣传等环节的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以对项目申报和实施的形式进行扶持。

  四、项目补助(奖补)范围

  (一)重点产业有:茶叶、油茶、竹子及林下作物、再生稻、稻田鱼,以及作为柳州市重点发展的柑桔产业。奖补范围包括:1.对农户新发展的种养项目的奖补;2.按标准化流程生产示范基地(园区)的项目扶持;3.品牌建设项目和品牌提升项目的奖补。

  (二)作为乡(镇)或行政村的“一村一品”产业(覆盖或参与率达60%以上),由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经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研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项目补助(奖补)范围。

  “一村一品”产业主要对产业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扶持,农户种养发展方面另外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产业扶贫奖补,奖补范围安排在:水果、食用菌、中草药、高山蔬菜等特色种植和牛、羊、猪等特色养殖。

  (三)贫困户30户以上组成农业专业合作社、或者农业专业合作吸收贫困户数达到30户并且贫困户占合作社总户数50%以上,按兑现贫困户的扶持资金总额的10%至30%,可以项目形式再追加对合作社进行奖励扶持,奖励扶持资金原则上只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者购置生产机械。

  (四)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参与重点产业或经批准实施的“一村一品”小区域特色产业建设项目,对其扶持参照上级有关政策标准实施。

  五、项目实施的时间和补助标准

  (一)实施时间:

  从该方案下文之日起执行。之前已经实施的产业开发项目按三政办发〔2016〕31号和三政发〔2016〕17号文执行。

  (二)项目补助标准:

  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当年产业项目享受财政扶持产业补助金额合计不得超过9000元。

  六、项目资金申请程序和拨付办法

  (一)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

  (二)项目的申报。农户实施产业开发项目后,及时所在地的乡(镇)产业开发验收小组申请。申请时必须填写产业项目奖补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银行账号号复印件。

  (三)项目的验收。种植类项目以种植品种成活后申请验收,养殖类项目需在养殖之日先向所在村第一书记备案至5个月后申请验收,食用菌在第一次生产出菌后申请验收。由农户向所在乡(镇)产业开发验收小组申请验收报告。乡(镇)产业开发验收小组收到农户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工作组到点进行验收,乡镇验收工作组由1名或1名以上乡镇干部、第一书记或指导员、2名村干或党员骨干组成。验收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并收集产业图片、核对产业的数量或面积、实施年度、填好验收表并由验收人员和农户签字。

  (四)项目的公示。乡(镇)产业开发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或村级活动场所进行公示、照好相片并保存好一份公示原件,公示期为5天。

  (五)资金的报账。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乡(镇)产业开发验收小组向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提出拨款申请报告。并附有产业奖补助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产业种养图片、公示相片和公示原件、验收表、汇总表、目录表。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到农户银行账号。

  (六)档案整理。乡(镇)产业开发验收小组将产业项目的报账材料复印一份保存在乡(镇)。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收集好项目资金文、实施方案、抽检相片、抽检报告单和乡(镇)的产业项目报账材料、拨付材料等,按一乡一报一册,装订归档。

 

 

源文件: http://test.sjx.liuzhou.gov.cn/zwgk/jcxxgk/wjzl/szf/201912/t20191216_1394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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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三江县“十三五”产业开发奖补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05-24 16:02

来源: 政府办

  一、制定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脱贫攻坚特色种养业培育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6〕9号)等文件精神。

  二、发展目标

  2016-2020年, 以86个贫困村为主战场,全县以“两茶一竹”和“种稻养鱼”为重点,结合“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模式,按照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原则,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做强2至5个特色鲜明、附加值高、脱贫致富效果好的主导产业,兼顾性发展几个市场前景好、收入短平快的小区域特色产业,在全县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实现贫困户家庭经营收入年增长率比全区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的工作目标。

  三、项目实施地点和补助对象

  (一)实施的地点:

  全县各乡(镇)。

  (二)补助的对象:

  1.全县农户在实施重点产业时,均可享受产业奖补扶持。

  2.对参与到重点产业的加工、销售、产品宣传等环节的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以对项目申报和实施的形式进行扶持。

  四、项目补助(奖补)范围

  (一)重点产业有:茶叶、油茶、竹子及林下作物、再生稻、稻田鱼,以及作为柳州市重点发展的柑桔产业。奖补范围包括:1.对农户新发展的种养项目的奖补;2.按标准化流程生产示范基地(园区)的项目扶持;3.品牌建设项目和品牌提升项目的奖补。

  (二)作为乡(镇)或行政村的“一村一品”产业(覆盖或参与率达60%以上),由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经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研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项目补助(奖补)范围。

  “一村一品”产业主要对产业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扶持,农户种养发展方面另外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产业扶贫奖补,奖补范围安排在:水果、食用菌、中草药、高山蔬菜等特色种植和牛、羊、猪等特色养殖。

  (三)贫困户30户以上组成农业专业合作社、或者农业专业合作吸收贫困户数达到30户并且贫困户占合作社总户数50%以上,按兑现贫困户的扶持资金总额的10%至30%,可以项目形式再追加对合作社进行奖励扶持,奖励扶持资金原则上只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者购置生产机械。

  (四)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参与重点产业或经批准实施的“一村一品”小区域特色产业建设项目,对其扶持参照上级有关政策标准实施。

  五、项目实施的时间和补助标准

  (一)实施时间:

  从该方案下文之日起执行。之前已经实施的产业开发项目按三政办发〔2016〕31号和三政发〔2016〕17号文执行。

  (二)项目补助标准:

  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当年产业项目享受财政扶持产业补助金额合计不得超过9000元。

  六、项目资金申请程序和拨付办法

  (一)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

  (二)项目的申报。农户实施产业开发项目后,及时所在地的乡(镇)产业开发验收小组申请。申请时必须填写产业项目奖补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银行账号号复印件。

  (三)项目的验收。种植类项目以种植品种成活后申请验收,养殖类项目需在养殖之日先向所在村第一书记备案至5个月后申请验收,食用菌在第一次生产出菌后申请验收。由农户向所在乡(镇)产业开发验收小组申请验收报告。乡(镇)产业开发验收小组收到农户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工作组到点进行验收,乡镇验收工作组由1名或1名以上乡镇干部、第一书记或指导员、2名村干或党员骨干组成。验收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并收集产业图片、核对产业的数量或面积、实施年度、填好验收表并由验收人员和农户签字。

  (四)项目的公示。乡(镇)产业开发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或村级活动场所进行公示、照好相片并保存好一份公示原件,公示期为5天。

  (五)资金的报账。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乡(镇)产业开发验收小组向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提出拨款申请报告。并附有产业奖补助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产业种养图片、公示相片和公示原件、验收表、汇总表、目录表。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到农户银行账号。

  (六)档案整理。乡(镇)产业开发验收小组将产业项目的报账材料复印一份保存在乡(镇)。县产业开发专责小组收集好项目资金文、实施方案、抽检相片、抽检报告单和乡(镇)的产业项目报账材料、拨付材料等,按一乡一报一册,装订归档。

 

 

源文件: http://test.sjx.liuzhou.gov.cn/zwgk/jcxxgk/wjzl/szf/201912/t20191216_1394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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