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三政发〔2018〕14号)的政策解读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18-05-28 1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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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或地区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和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等在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上做出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从经济学角度看,矿产资源规划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的产出回报。

  为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开展《三江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三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2018年5月,《规划》正式发布实施。

  二、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部令55号)、《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规章;

  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15〕9号)、《广西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三江县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三国土资发〔2015〕3号)等相关文件;

  5、《三江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相关行业与部门的发展规划;

  6、《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7、《广西柳州市矿业权设置方案》。

  8、《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号)

  9、《柳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柳州市人民政府办〔2017〕3号)

  三、规划主要内容

  1、开展基础研究,认真进行三江县第二轮规划实施评估,深入做好规划专题研究,收集核实资源勘查、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等基础数据,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勘查开发布局、规划准入条件以及重大工程等的研究论证工作,夯实规划编制基础。

  2、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标,细化落实上级规划的布局与分区及相关管理措施,补充划定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明确相应管理措施。

  3、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节约与综合利用等重大工程部署安排,提出具体的重点项目。

  4、对由三江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开采审批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统筹部署,划定允许开采区和砂石土矿产开采规划区块,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明确开采规划准入管理要求。

  5、部署安排三江县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恢复工作,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管理措施,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6、明确三江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举措和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7、同步推进规划数据库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与规划文本编制同步完成三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

  四、规划目的

  为促进三江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落实细化自治区、柳州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部署要求,确保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落地、空间布局落地、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落地,对依法审批管理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管理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作出具体安排。

  五、其它说明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

 

源文件:http://test.sjx.liuzhou.gov.cn/zwgk/jcxxgk/wjzl/szf/201912/t20191213_1392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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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三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三政发〔2018〕14号)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5-28 15:52

来源: 政府办

  一、出台背景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或地区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和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等在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上做出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从经济学角度看,矿产资源规划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的产出回报。

  为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开展《三江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三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2018年5月,《规划》正式发布实施。

  二、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部令55号)、《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规章;

  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15〕9号)、《广西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三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三江县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三国土资发〔2015〕3号)等相关文件;

  5、《三江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相关行业与部门的发展规划;

  6、《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7、《广西柳州市矿业权设置方案》。

  8、《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号)

  9、《柳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柳州市人民政府办〔2017〕3号)

  三、规划主要内容

  1、开展基础研究,认真进行三江县第二轮规划实施评估,深入做好规划专题研究,收集核实资源勘查、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等基础数据,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勘查开发布局、规划准入条件以及重大工程等的研究论证工作,夯实规划编制基础。

  2、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标,细化落实上级规划的布局与分区及相关管理措施,补充划定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明确相应管理措施。

  3、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节约与综合利用等重大工程部署安排,提出具体的重点项目。

  4、对由三江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开采审批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统筹部署,划定允许开采区和砂石土矿产开采规划区块,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明确开采规划准入管理要求。

  5、部署安排三江县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恢复工作,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管理措施,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重点项目。

  6、明确三江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举措和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7、同步推进规划数据库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与规划文本编制同步完成三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

  四、规划目的

  为促进三江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落实细化自治区、柳州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部署要求,确保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落地、空间布局落地、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落地,对依法审批管理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管理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作出具体安排。

  五、其它说明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

 

源文件:http://test.sjx.liuzhou.gov.cn/zwgk/jcxxgk/wjzl/szf/201912/t20191213_1392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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