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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实现高标准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提升管理效能的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明确工作目标
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等管理系统,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机制,将我县范围内已建成、已验收、在建和已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按时、全面、真实、准确上图入库。通过统一规范标准、统一数据要求、统一上图入库、统一监管考核的要求,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位置明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清楚的目的。
三、明确实施保障
(一)项目上图入库
根据县直有关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情况(详见附件1、2),各项目主管部门采取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基本单元,收集整理并确认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作量、建设成效等信息,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各项相关指标信息收集整理后,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将信息上图入库,并罗列出项目清单,经县人民政府汇总,行文上报市人民政府。
(二)入库信息初审
县各项目主管部门确认上图入库信息无误并行文上报县人民政府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各级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4号)要求对上图入库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初审,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提交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行文报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四、实施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项目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实施,三江侗族自治县要建立“政府领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共同责任,成立由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小组,统筹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的管理。由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江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建松 副县长
副组长:韦田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梁宏耀 县发改局局长
俞昌瑞 县财政局局长
侯孟良 县水利局局长
杨庆伍 县农业局局长
李文双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统筹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文双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按照“谁牵头、设入库、谁确认”的原则,收集整理并确认本县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程量、建设成效等信息,共同完成本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
(二)责任分工
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涉及面广,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
县人民政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中占领导地位,负责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县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并配合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统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信息统一入库工作,对本部门主管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上图入库进行业务指导及成果审查,对本部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总责。
技术承担单位负责制定方案、技术培训、资料收集、内业核查与外业调查、成果编制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把信息质量
建立并完善统一上图入库工作信息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统一上图入库信息质量的审核,确保图、表、册、库数据一致,信息完全、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或篡改成果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落实工作经费
按照事权管理原则,工作经费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县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资金,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经费足额落实到位,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源文件:http://test.sjx.liuzhou.gov.cn/zwgk/jcxxgk/wjzl/szbf/201912/t20191206_13872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