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三江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三江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2-07-14 16:35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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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0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37号)柳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柳州市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的必要性

三江县土地2454平方公里,总人口41.8万人,是人多地少的少数民族县。2019年,三江县大部分区域已经划为火葬区。长期以来我县没有公共殡葬服务设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需要求,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屡禁不绝,因殡葬用地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殡葬服务行业收费缺乏监督等问题影响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为此,推行殡葬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的需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实施意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大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殡葬改革。

一是建立健全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机制。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好上下衔接、统筹谋划、资金保障,强化责任落实。二是稳步有序推进火葬土葬改革,坚持疏堵结合,依法治理,加大宣传引导,完善奖励扶持,加强监管和综合执法等措施,稳步有序地推进火葬土葬改革,不断提高火葬区遗体火化率。三是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大城乡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选址。四是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统筹规划和建设殡仪服务站等集中治丧场所,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五是健全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制度。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强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在按照上级相关惠民政策基础依据本县实际制定相应的惠民政策,逐步实现全县惠民殡葬全覆盖。六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弘扬新风正气。

(二)关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要统筹规划布局好本行政区域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在全县开展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分类、分年度、分步骤推进殡葬设施项目建设,到2023年底前,建成县城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和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建设,确保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二是加大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支持保障力度,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并优先安排新建项目用地,积极通过本级财政补助、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三是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要强化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整体监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依法依规开展建设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审核、审批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四是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要做好评估论证,确定合作模式,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提升运营效率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供给。

(三)关于殡葬服务管理

一是完善殡葬领域监管执法体系。依法依规加强殡葬领域监管和执法,建立健全殡葬监管执法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形成上下联动的殡葬执法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殡葬领域执法水平。二是丰富和完善殡葬服务管理手段,坚持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安葬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方式,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三是加强殡葬服务重点事项管理。加强对殡葬服务定价的规范指导,依法查处殡葬乱收费行为。加强遗体处置和相关证件的监管和行业管理,不断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四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严肃查处和纠正违法占地建设安葬(放)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等行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人民法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关于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成立三江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殡葬事业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切实推动殡葬改革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二是加强督查评估,鼓励探索创新。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殡葬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评估,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是否存在对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强化检查评估,及时对乡镇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跟踪分析,抓好督促整改。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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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三江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7-14 16:35

来源: 三江县政府办

殡葬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0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37号)柳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柳州市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的必要性

三江县土地2454平方公里,总人口41.8万人,是人多地少的少数民族县。2019年,三江县大部分区域已经划为火葬区。长期以来我县没有公共殡葬服务设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需要求,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屡禁不绝,因殡葬用地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殡葬服务行业收费缺乏监督等问题影响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为此,推行殡葬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的需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实施意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大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殡葬改革。

一是建立健全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机制。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好上下衔接、统筹谋划、资金保障,强化责任落实。二是稳步有序推进火葬土葬改革,坚持疏堵结合,依法治理,加大宣传引导,完善奖励扶持,加强监管和综合执法等措施,稳步有序地推进火葬土葬改革,不断提高火葬区遗体火化率。三是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大城乡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选址。四是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统筹规划和建设殡仪服务站等集中治丧场所,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五是健全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制度。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强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在按照上级相关惠民政策基础依据本县实际制定相应的惠民政策,逐步实现全县惠民殡葬全覆盖。六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弘扬新风正气。

(二)关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要统筹规划布局好本行政区域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在全县开展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分类、分年度、分步骤推进殡葬设施项目建设,到2023年底前,建成县城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和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建设,确保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二是加大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支持保障力度,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并优先安排新建项目用地,积极通过本级财政补助、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三是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要强化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整体监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依法依规开展建设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审核、审批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四是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要做好评估论证,确定合作模式,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提升运营效率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供给。

(三)关于殡葬服务管理

一是完善殡葬领域监管执法体系。依法依规加强殡葬领域监管和执法,建立健全殡葬监管执法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形成上下联动的殡葬执法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殡葬领域执法水平。二是丰富和完善殡葬服务管理手段,坚持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安葬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方式,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三是加强殡葬服务重点事项管理。加强对殡葬服务定价的规范指导,依法查处殡葬乱收费行为。加强遗体处置和相关证件的监管和行业管理,不断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四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严肃查处和纠正违法占地建设安葬(放)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等行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人民法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关于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成立三江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殡葬事业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切实推动殡葬改革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二是加强督查评估,鼓励探索创新。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殡葬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评估,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是否存在对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强化检查评估,及时对乡镇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跟踪分析,抓好督促整改。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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