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关于三江县公安局良口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请示》(三公请〔2020〕6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于2019年9月18日以《关于三江县公安局良口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三发改字〔2019〕133号)同意三江县公安局良口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现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同意调整三江县公安局良口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投资(项目名称、建设地址、资金来源不变),同时取消三发改字〔2019〕133号文的批复。
一、项目代码:2017-450226-91-01-041653
二、项目名称:三江县公安局良口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三江县良口G321+79公里+300米处,良口大桥东面地块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069.99平方米(约4.6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良口派出所、民警休息用房主体工程、体育活动场地、露天生态停车场、场内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供电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等。新建良口派出所用房两栋,其中1#楼业务用房,高11.4米,地上3层;2#楼生活用房,高11.4米,地上3层。
五、主要技术标准和工程方案:新建良口派出所用房两栋,其中1#楼业务用房,高11.4米,地上3层;2#楼生活用房,高11.4米,地上3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为Ⅱ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防裂度为6度,采用框架结构。本项目按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设计。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54.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9.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3.96万元,预备费31.1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建设事项,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如在施工图设计中突破上述指标的,需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在实施过程中突破上述指标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附件:三江县公安局良口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投资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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