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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单位报来《关于批复三江县林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建报〔2021〕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林溪镇镇区污水收集支管,改善林溪镇镇区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品质,原则同意三江县林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投 资 项 目 审 批 监 管 平 台 项 目 代 码 :2106-450226-04-01-834906。
三、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三江县林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铺设HDPE中空壁缠绕管DN300总长度192米;铺设UPVC管DN200总长度973米。建设集污井53座,D1000检查井54座。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57.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97万元,基本预备费35.57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尽快报送我局审批。
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30日
三发改字〔2021〕71号 关于三江县林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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