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三江县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6-03-01 00:4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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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人员编制情况。

  1.部门编制情况:部门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人。

  2.部门人员情况:单位实有在编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1人(正科1人、副科1人、科员1人、事业1人)。

  3.其他人员情况:独生子女3人(双职工3人)。

  (二)部门资产配置情况。

  1.办公场所:团县委公有房屋位于江峰街26号团委老干部局办公楼内,该建筑由三层砖混楼层和一层木结构楼层(注:第四层)组成,共计四层,总公有房屋面积841.6平方米。其中团县委使用一层和二层,产权归团县委所有,管理的公有房屋总建筑面积有541.6平方米;老干部局使用三层和四层,产权归老干部局所有,管理的公有房屋总建筑面积有300平方米。

  2.办公设备:V3菱悦轿车1辆,空调器4台,计算机4台(2002年购入2台已坏、2008年购入2台已坏1台,2010年购入1台,2011年购入1台,2015年购入1台);佳能打印机1台(2008年购入2台已坏1台);电话机1台(2002年购入);传真机1部(2002年购入)。

  3.办公家具:办公桌椅5套,档案柜1组,文件柜7个,办公台1.4米3台,办公桌1.6米2台,沙发1个,衣柜1个,报架1个,饮水机2台,会议桌1套。

  4.信息化建设:政务网络。

  (三)部门基本职能。

  共青团工作在县委和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组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领导全县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县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且有意义的各项活动。

  1.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团干部要认真领会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学习、带头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八荣八耻”的内容为广大团员青年所熟知,引导团员青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良好生活行为习惯,自觉把“八荣八耻”的要求体现到本职工作中。

  2.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常规教育活动。按照“月月有活动,天天受教育”的要求,在团员青年和少年儿童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使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受教育,在活动中健康成长。

  3.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法制教育进课堂活动,聘请法律工作者担任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向青少年学生传授有关法律知识;与禁毒办联合开展禁毒志愿者培训,对禁毒、防艾等方面知识培训,通过现有的组织网络,将此次培训延伸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科技活动周期间,团县委配合科技部门在全县各地广泛宣传了青少年如何维权、禁毒、防艾、文明上网等知识,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提高自护能力。

  开展以“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为主题的宣讲,使家长接受教育。

  (四)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1.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桂发〔2014〕11号)文件精神,团县委将结合我县实际,整合资源,通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相关体制,通过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使我县少年儿童明显增强对祖国、对党、对人民的基本感情以及国家意识、科学意识、劳动意识、审美意识;少先队组织定位和基本职能进一步明确,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少年儿童对少先队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上升,参与少先队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自主作用得到发挥;少年儿童和少先队事业焕发出新的活力。

  2.促进希望工程工作有效发展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转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益服务水平,促进我县青少年事业发展。团县委将积极整合资源,拟定于2015年下半年把我委创办的“希望工程办公室”依法注册为希望公益服务中心,通过创办希望公益服务中心以此来改善我县青少年成长环境,让青少年能够安全、健康、快乐成长。并通过该中心帮助使青少年成为成功的学习者,自信、有创造力的公民。

  3. 扎实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团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协调督导机制。争取各级党组织共同建立党建带团建长效机制,通过健全目标管理体系和评估考核标准,加大党建带团建检查考核的工作力度。推动实现党团阵地共建。二是充分借助远程教育等党的活动阵地和资源,建活“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青少年活动阵地,促进基层团的活动经常化,扩大对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以活动活跃基层团组织。组织开展乡村青年文化节、外出务工青年座谈会、大学生联谊座谈会等活动,活跃基层团的工作。四是根据县委组织部、“两新”党工委《关于我县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扩大共青团组织在我县“两新”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五)特色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团县委结合党政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共青团各项品牌工作,提升共青团各项品牌工作水平。

  2016年,我委将根据上级团组织指导,围绕县委提出的“改善民生 彰显特色 夯实基础 乘势而上”总体要求,借助我县共青团换届工作有利时机,不断完善多层次的青年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多样化的青年品牌活动体系。

  1.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坚定青少年理想信念,推动青少年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开展青年思想引导工作。针对不同类别青年群体,确定引导内容和引导方式,构建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实用性较强的工作体系。及时了解掌握青少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引导青少年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切实增强青少年思想引导的实效。

  二是进一步优化我县广大青少年的成长环境,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最大限度的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共同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2.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提升青年的就业和创业工作水平,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程。

  一是继续做好青年的就业,进一步推动未就业青年走上工作岗位。2015年我们通过就业技能培训、见习上岗等活动为全县200余名未就业青年提供了工作岗位,2016年我们将继续深化服务形成、增加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实现“以服务推动就业,以服务增加就业”的全新工作格局,切实为就业困难,就业没有着落的青年人服务。

  二是继续抓好农村青年的创业工作,为全县的创业工作提供大力支持。我们将针对农村创业青年出台优惠政策,加强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小额贷款活动与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开展力度,最大限度地为创业青年解决资金与技术方面的制约,扶持我县农村青年自主创业,切实抓好农村青年的创业工作,有效服务好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

  3.加强志愿行动沟通与管理,完善志愿者团队各项建设,推进志愿服务事业科学长远发展。

  (1) 搭建沟通平台,加强志愿者思想交流。团县委高度重视志愿者之间的思想沟通交流工作,通过定期举办志愿者座谈会、建立志愿者微信群、QQ群等方式为志愿者搭建沟通平台,以及时了解志愿者的学习生活动态,使志愿者们能够经常交流思想、学习经验、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

  (2) 积极开展活动,调动志愿者服务积极性。团县委加强与各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了解各单位对志愿服务的需求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活动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丰富志愿活动内容,调动广大志愿者参与积极性,提升服务主动性。

  (3)做好关怀工作,消除志愿者思想顾虑。加大对志愿者工作生活的关怀力度,对于志愿者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对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提出的合理诉求实行限时办结制,杜绝因处理不及时、不恰当、不负责,造成简单问题复杂化,个体问题群体化。

  (4)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加大对志愿者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会,加强志愿服务基本技能培训,提升志愿者服务素质,增强志愿者服务本领,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确保打造一支能力强、素质优、效率高的金牌志愿者队伍。

  (5)规范管理制度,强化志愿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对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逐步规范细化量化,明确岗位要求和岗位职责,严明组织纪律,同时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的阶段情况总结,依据具体情况做好调整部署。

  (6)加强自主管理,提高志愿者工作主动性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管理与自我管理工作,让志愿者更好地做好服务单位的工作,同时更好地利用工作之余策划、组织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打造成一支优秀的志愿者服务队。10月8日,团县委组织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队全体成员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大会暨第一届自我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此次会议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会长1名、副会长2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文体委员1名、公益服务委员1名。自管会的成立,使我县西部计划志愿者形成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自治管理模式,并围绕三江县项目办中心工作,进行管理和自我管理,教育和自我教育,服务和自我服务,以推动我县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再上新台阶。

  4.结合党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生态乡村•青年当先”活动。

  2015年团县委深入开展“生态乡村•青年当先”活动。团县委利用“3.12”植树节为契机,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开展“生态乡村•青年当先”义务植树活动,此次活动得到团市委的大力支持,团市委组织全市百名共青团员深入我县开展“桂港青年友谊林”共建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2015年度柳州市青少年植树行动,共种下由香港青年捐资10万元赠送的1000株洋紫荆,合力保护珠江水域生态。截止2015年上半年全县200多支“青年志愿清洁队”、“团员义务清洁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200余次,发动青少年开展义务造林绿化活动10余场,创建“青年创业林”1处、“青年通道林”3处,种植杉树苗20000株。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大青少年环保社团培育和建设力度,努力营造人人关注环保、人人支持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5.深化青年文明号内涵建设,稳步提升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推进文明县城建设。

  在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中不断完善“申报公示、社会监督、动态淘汰”工作程序。始终坚持按照公示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动态淘汰制度对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进行复查、考核、管理。通过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队伍建设,增强企业人员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开展内涵建设,吸取经验、树立典型、传承文化、培育人才、推动发展,激励更多青年投身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6.拓宽“希望工程”沟通渠道,深化“希望工程爱心助学”行动,推进爱心助学工作有效开展。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转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益服务水平,促进我县青少年事业发展。团县委将积极整合资源,拟定于2015年下半年把我委创办的“希望工程办公室”依法注册为希望公益服务中心,通过创办希望公益服务中心以此来改善我县青少年成长环境,让青少年能够安全、健康、快乐成长。并通过该中心帮助使青少年成为成功的学习者,自信、有创造力的公民。

  7.加大“青春引擎”全员培训,提升我县基层团干部综合实力

  “青春引擎”全员培训旨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团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证。培训内容包括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团务知识、新媒体应用与共青团工作、共青团团队活动的组织与策划、电子商务,网店的开设与管理、廉政教育等。通过培训,真正让学员拓宽视野,增长才干,进一步增强基层团干服务青年的工作水平、提高基层团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

  (二)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召开全县性会议工作的通知》(三办[2006]41号)。

  (三)《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三政办发〔2015〕92号)。

  (四)《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实行“收支脱钩”管理。

  三、部门收支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全年收入预算722767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722767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全年支出预算722767元,其中:

  1.基本支出335267元。

  (1)工资福利支出242771元:行政在职工资(职务、岗位工资)68256元,津贴补贴75840元(边远山区津贴8880元、民族地区补助360元、工作性补贴26640元、生活性补贴39960元),年终一次性奖(13月工资)5688元,事业在职工资(岗位、薪级工资)20112元,津贴补贴20297元(边远山区津贴2640元、民族补助120元、奖励性绩效津贴5261元、基础性绩效津贴12276元)社会保障费 52578元(事业在职医疗3103元、事业生育保险121元、行政在职医疗11234元、养老保险38309元、事业工伤保险8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2004元:

  定额经费54000元,工会经费3804元、领导电话费42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492元:

  行政住房公积金228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489元,全额2.项目支出1717091元:

  (1)经常性项目支出287500元。

  ——五四系列活动经费40000元;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50000元;

  ——少年儿童少先队工作经费42000元;

  ——青少年宫工作10000元;

  ——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工作经费40000元;

  ——志愿者管理工作经费50000元;

  ——团组织重点专项工作经费50000元;

  (2)一次性项目支出100000元。

  ——共青团换届选举工作经费100000元;

  (三)国库支付管理情况。

  1、个人报酬和生活费部分支付方式。财政支付中心根据国库股通知,在部门预算指标内,按财政预算、对口业务股据编委办确认的人员、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审核的工资花名册,支付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职工生活费入职工开设的银行账户。

  2、年终一次性奖励。根据人事部门的年度考核结果,国库支付至部门单位银行账户,由部门发放。

  3、财政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指标。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二是工会经费。

  4、财政工资统发中心代扣事项。一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2%部分(单位申报);二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12%部分,三是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四、细化基本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一)细化预算。结合已预拨的部门经费,据物资耗材定量控制数和结合实际在控制数内重新安排、细化支出报财政部门对口业务股。

  (二)核对拨款账。部门与财政对口业务股核对部门经费,作好年内资金用款计划。

  共青团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38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费28000,公务接待费10000元。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团县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对公务接待按要求递减。

  公务用车经费减少原因: 2016年团县委车辆收回,故公务用车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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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三江县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6-03-01 00:44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人员编制情况。

  1.部门编制情况:部门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人。

  2.部门人员情况:单位实有在编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1人(正科1人、副科1人、科员1人、事业1人)。

  3.其他人员情况:独生子女3人(双职工3人)。

  (二)部门资产配置情况。

  1.办公场所:团县委公有房屋位于江峰街26号团委老干部局办公楼内,该建筑由三层砖混楼层和一层木结构楼层(注:第四层)组成,共计四层,总公有房屋面积841.6平方米。其中团县委使用一层和二层,产权归团县委所有,管理的公有房屋总建筑面积有541.6平方米;老干部局使用三层和四层,产权归老干部局所有,管理的公有房屋总建筑面积有300平方米。

  2.办公设备:V3菱悦轿车1辆,空调器4台,计算机4台(2002年购入2台已坏、2008年购入2台已坏1台,2010年购入1台,2011年购入1台,2015年购入1台);佳能打印机1台(2008年购入2台已坏1台);电话机1台(2002年购入);传真机1部(2002年购入)。

  3.办公家具:办公桌椅5套,档案柜1组,文件柜7个,办公台1.4米3台,办公桌1.6米2台,沙发1个,衣柜1个,报架1个,饮水机2台,会议桌1套。

  4.信息化建设:政务网络。

  (三)部门基本职能。

  共青团工作在县委和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组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领导全县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县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且有意义的各项活动。

  1.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团干部要认真领会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学习、带头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八荣八耻”的内容为广大团员青年所熟知,引导团员青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良好生活行为习惯,自觉把“八荣八耻”的要求体现到本职工作中。

  2.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常规教育活动。按照“月月有活动,天天受教育”的要求,在团员青年和少年儿童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使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受教育,在活动中健康成长。

  3.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法制教育进课堂活动,聘请法律工作者担任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向青少年学生传授有关法律知识;与禁毒办联合开展禁毒志愿者培训,对禁毒、防艾等方面知识培训,通过现有的组织网络,将此次培训延伸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科技活动周期间,团县委配合科技部门在全县各地广泛宣传了青少年如何维权、禁毒、防艾、文明上网等知识,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提高自护能力。

  开展以“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为主题的宣讲,使家长接受教育。

  (四)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1.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桂发〔2014〕11号)文件精神,团县委将结合我县实际,整合资源,通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相关体制,通过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使我县少年儿童明显增强对祖国、对党、对人民的基本感情以及国家意识、科学意识、劳动意识、审美意识;少先队组织定位和基本职能进一步明确,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少年儿童对少先队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上升,参与少先队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自主作用得到发挥;少年儿童和少先队事业焕发出新的活力。

  2.促进希望工程工作有效发展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转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益服务水平,促进我县青少年事业发展。团县委将积极整合资源,拟定于2015年下半年把我委创办的“希望工程办公室”依法注册为希望公益服务中心,通过创办希望公益服务中心以此来改善我县青少年成长环境,让青少年能够安全、健康、快乐成长。并通过该中心帮助使青少年成为成功的学习者,自信、有创造力的公民。

  3. 扎实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团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协调督导机制。争取各级党组织共同建立党建带团建长效机制,通过健全目标管理体系和评估考核标准,加大党建带团建检查考核的工作力度。推动实现党团阵地共建。二是充分借助远程教育等党的活动阵地和资源,建活“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青少年活动阵地,促进基层团的活动经常化,扩大对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以活动活跃基层团组织。组织开展乡村青年文化节、外出务工青年座谈会、大学生联谊座谈会等活动,活跃基层团的工作。四是根据县委组织部、“两新”党工委《关于我县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扩大共青团组织在我县“两新”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五)特色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团县委结合党政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共青团各项品牌工作,提升共青团各项品牌工作水平。

  2016年,我委将根据上级团组织指导,围绕县委提出的“改善民生 彰显特色 夯实基础 乘势而上”总体要求,借助我县共青团换届工作有利时机,不断完善多层次的青年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多样化的青年品牌活动体系。

  1.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坚定青少年理想信念,推动青少年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开展青年思想引导工作。针对不同类别青年群体,确定引导内容和引导方式,构建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实用性较强的工作体系。及时了解掌握青少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引导青少年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切实增强青少年思想引导的实效。

  二是进一步优化我县广大青少年的成长环境,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最大限度的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共同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2.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提升青年的就业和创业工作水平,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程。

  一是继续做好青年的就业,进一步推动未就业青年走上工作岗位。2015年我们通过就业技能培训、见习上岗等活动为全县200余名未就业青年提供了工作岗位,2016年我们将继续深化服务形成、增加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实现“以服务推动就业,以服务增加就业”的全新工作格局,切实为就业困难,就业没有着落的青年人服务。

  二是继续抓好农村青年的创业工作,为全县的创业工作提供大力支持。我们将针对农村创业青年出台优惠政策,加强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小额贷款活动与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开展力度,最大限度地为创业青年解决资金与技术方面的制约,扶持我县农村青年自主创业,切实抓好农村青年的创业工作,有效服务好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

  3.加强志愿行动沟通与管理,完善志愿者团队各项建设,推进志愿服务事业科学长远发展。

  (1) 搭建沟通平台,加强志愿者思想交流。团县委高度重视志愿者之间的思想沟通交流工作,通过定期举办志愿者座谈会、建立志愿者微信群、QQ群等方式为志愿者搭建沟通平台,以及时了解志愿者的学习生活动态,使志愿者们能够经常交流思想、学习经验、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

  (2) 积极开展活动,调动志愿者服务积极性。团县委加强与各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了解各单位对志愿服务的需求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活动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丰富志愿活动内容,调动广大志愿者参与积极性,提升服务主动性。

  (3)做好关怀工作,消除志愿者思想顾虑。加大对志愿者工作生活的关怀力度,对于志愿者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对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提出的合理诉求实行限时办结制,杜绝因处理不及时、不恰当、不负责,造成简单问题复杂化,个体问题群体化。

  (4)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加大对志愿者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会,加强志愿服务基本技能培训,提升志愿者服务素质,增强志愿者服务本领,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确保打造一支能力强、素质优、效率高的金牌志愿者队伍。

  (5)规范管理制度,强化志愿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对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逐步规范细化量化,明确岗位要求和岗位职责,严明组织纪律,同时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的阶段情况总结,依据具体情况做好调整部署。

  (6)加强自主管理,提高志愿者工作主动性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管理与自我管理工作,让志愿者更好地做好服务单位的工作,同时更好地利用工作之余策划、组织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打造成一支优秀的志愿者服务队。10月8日,团县委组织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队全体成员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大会暨第一届自我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此次会议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会长1名、副会长2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文体委员1名、公益服务委员1名。自管会的成立,使我县西部计划志愿者形成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自治管理模式,并围绕三江县项目办中心工作,进行管理和自我管理,教育和自我教育,服务和自我服务,以推动我县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再上新台阶。

  4.结合党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生态乡村•青年当先”活动。

  2015年团县委深入开展“生态乡村•青年当先”活动。团县委利用“3.12”植树节为契机,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开展“生态乡村•青年当先”义务植树活动,此次活动得到团市委的大力支持,团市委组织全市百名共青团员深入我县开展“桂港青年友谊林”共建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2015年度柳州市青少年植树行动,共种下由香港青年捐资10万元赠送的1000株洋紫荆,合力保护珠江水域生态。截止2015年上半年全县200多支“青年志愿清洁队”、“团员义务清洁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200余次,发动青少年开展义务造林绿化活动10余场,创建“青年创业林”1处、“青年通道林”3处,种植杉树苗20000株。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大青少年环保社团培育和建设力度,努力营造人人关注环保、人人支持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5.深化青年文明号内涵建设,稳步提升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推进文明县城建设。

  在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中不断完善“申报公示、社会监督、动态淘汰”工作程序。始终坚持按照公示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动态淘汰制度对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进行复查、考核、管理。通过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队伍建设,增强企业人员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开展内涵建设,吸取经验、树立典型、传承文化、培育人才、推动发展,激励更多青年投身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6.拓宽“希望工程”沟通渠道,深化“希望工程爱心助学”行动,推进爱心助学工作有效开展。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转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益服务水平,促进我县青少年事业发展。团县委将积极整合资源,拟定于2015年下半年把我委创办的“希望工程办公室”依法注册为希望公益服务中心,通过创办希望公益服务中心以此来改善我县青少年成长环境,让青少年能够安全、健康、快乐成长。并通过该中心帮助使青少年成为成功的学习者,自信、有创造力的公民。

  7.加大“青春引擎”全员培训,提升我县基层团干部综合实力

  “青春引擎”全员培训旨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团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证。培训内容包括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团务知识、新媒体应用与共青团工作、共青团团队活动的组织与策划、电子商务,网店的开设与管理、廉政教育等。通过培训,真正让学员拓宽视野,增长才干,进一步增强基层团干服务青年的工作水平、提高基层团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

  (二)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召开全县性会议工作的通知》(三办[2006]41号)。

  (三)《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三政办发〔2015〕92号)。

  (四)《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实行“收支脱钩”管理。

  三、部门收支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全年收入预算722767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722767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全年支出预算722767元,其中:

  1.基本支出335267元。

  (1)工资福利支出242771元:行政在职工资(职务、岗位工资)68256元,津贴补贴75840元(边远山区津贴8880元、民族地区补助360元、工作性补贴26640元、生活性补贴39960元),年终一次性奖(13月工资)5688元,事业在职工资(岗位、薪级工资)20112元,津贴补贴20297元(边远山区津贴2640元、民族补助120元、奖励性绩效津贴5261元、基础性绩效津贴12276元)社会保障费 52578元(事业在职医疗3103元、事业生育保险121元、行政在职医疗11234元、养老保险38309元、事业工伤保险8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2004元:

  定额经费54000元,工会经费3804元、领导电话费42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492元:

  行政住房公积金228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489元,全额2.项目支出1717091元:

  (1)经常性项目支出287500元。

  ——五四系列活动经费40000元;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50000元;

  ——少年儿童少先队工作经费42000元;

  ——青少年宫工作10000元;

  ——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工作经费40000元;

  ——志愿者管理工作经费50000元;

  ——团组织重点专项工作经费50000元;

  (2)一次性项目支出100000元。

  ——共青团换届选举工作经费100000元;

  (三)国库支付管理情况。

  1、个人报酬和生活费部分支付方式。财政支付中心根据国库股通知,在部门预算指标内,按财政预算、对口业务股据编委办确认的人员、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审核的工资花名册,支付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职工生活费入职工开设的银行账户。

  2、年终一次性奖励。根据人事部门的年度考核结果,国库支付至部门单位银行账户,由部门发放。

  3、财政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指标。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二是工会经费。

  4、财政工资统发中心代扣事项。一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2%部分(单位申报);二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12%部分,三是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四、细化基本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一)细化预算。结合已预拨的部门经费,据物资耗材定量控制数和结合实际在控制数内重新安排、细化支出报财政部门对口业务股。

  (二)核对拨款账。部门与财政对口业务股核对部门经费,作好年内资金用款计划。

  共青团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38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费28000,公务接待费10000元。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团县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对公务接待按要求递减。

  公务用车经费减少原因: 2016年团县委车辆收回,故公务用车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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