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件事”是将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涉及的多项审批服务整合为一个套餐式服务,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线下一次性提交所需材料,相关部门协同审批,实现企业开办相关事项的高效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包括:一、汽车一类维修经营备案、汽车一类维修经营(含危货车辆维修)备案;二、汽车二类维修经营备案;三、汽车三类维修经营备案。(包含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备案)。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交通运输部相关规章和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 。
1. 合法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可依规开展机动车维修业务,获得经营收益。
2. 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一站式服务便利,减少办事环节和时间成本。
具备符合规定的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设备设施、技术人员、质量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开办机动车维修企业。
1. 申请准备:申请人准备好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相关材料;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连锁维修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管理人员汇总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需提供);散装熟食制品供应商资质与供销协议;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材料;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相关材料;网络经营的截图;维修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连锁维修经营者需提供);开办维修企业”一件事“申请表;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标注主要设备设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2. 提交申请: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或政务服务大厅交通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 部门审批:交通运输部门对经营条件、技术能力等进行审核。
4. 结果送达: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选择自行打印或现场领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结果。
可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在“一件事”办理进度查询入口,输入申请时的业务编号或申请人身份信息进行查询;也可拨打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查询:0772-8623323。
交通窗口服务地点:三江县古宜镇观鱼路65号三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7号窗口。
1.机动车维修:对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进行维护、修理,恢复或改善其技术状况和工作能力的作业。
2.技术人员资质:指从事机动车维修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汽车维修工等级证书等 。
免费办理
为什么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要备案?
解答: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1.办理机动车维修企业一业一证”需已取得营业执照;
2.如机动车维修企业同时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区域面积应大于6m;
3.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