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请是指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取创业扶持资金的过程。
1.《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2.《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3.《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首次在县内创办小微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
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接收提交的申请补贴材料,人社部门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初审,复核材料(10个工作日),财政部门审核(5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结时限),将补贴拨付至银行账号(不计入办结时限)
电话查询:0772-8617850
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侗乡大道22号建设大厦4号楼1楼人社服务大厅
创业者 :通常指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愿,勇于承担风险,通过整合资源来创建并运营新企业的个人或团队。在创业补贴政策中,创业者可以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人员、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不同地区和政策会有针对性地支持特定群体创业。
初创企业 :一般是指成立时间较短,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这个时期的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尚未完善,在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面临诸多挑战,因此成为创业补贴的重点扶持对象。
免费办理
问题:应届毕业生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解答: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函授研究生及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已在人社系统登记备案),在柳州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该小微企业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所创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报补贴时仍继续经营的企业,每个企业按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首次创业扶持补贴。
所需材料:
1.村委出具法人外出务工证明(返乡创业人员类);
2.带动3人以上就业(农民工类);
3.失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 (就业困难人员类);
4.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
5.经营场地照片2-3张;
6.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法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三江县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农民工、返乡农民工);
11.三江县首次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